福建省印发“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
时间:2025-07-08
时间:2025-07-08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资源配置的枢纽,也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科学编制实施“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对于我省金融业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意义重大。本规划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明确全省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创新工作重点,是今后五年全省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福建省印发“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
福建省人民政府
前 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资源配置的枢纽,也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科学编制实施“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对于我省金融业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意义重大。本规划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明确全省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创新工作重点,是今后五年全省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省金融业持续快速发展,金融体系不断健全,金融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闽台金融合作取得新突破,金融业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全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656.43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5.56%,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6.37%;社会融资规模4298.16亿元。
一、金融体系不断健全
至2015年末,全省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75家,网点总数6311个。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7.99万亿元,居全国第七位。“十二五”期间,全省引进11家境内外银行业机构设立分行,实现台资银行“零的突破”。全省拥有法人证券公司3家、期货公司5家、基金管理公司3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6家、证券分公司28家,注册地为我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259家。全省共拥有保险公司54家,比“十一五”末增加10家。全省保险业金融机构总资产1804亿元;保险深度2.99%,保险密度2025元。全省共有融资担保公司491家、小额贷款公司135家、典当行290户、融资租赁企业155家。
专栏1: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资源配置的枢纽,也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科学编制实施“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对于我省金融业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意义重大。本规划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明确全省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创新工作重点,是今后五年全省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保险深度:指某地保费收入占该地地区生产总值(GDP)之比,反映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计算公式为: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地区生产总值。
保险密度:指按当地人口计算的人均保险费额。反映该地区国民参加保险的程度,地区经济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
二、金融规模不断扩大
至2015年末,全省各项贷款余额3.37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6.18%;存款余额3.68万亿元,年均增长14.46%;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7904.27亿元,年均增长20.92%。信贷投放结构持续优化,加大对全省重点建设项目、产业发展和薄弱环节等的信贷投入,“三农”和小微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全国率先推出“无间贷”“连连贷”等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产品;在全国率先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贷款余额居全国前列。表外业务进一步发展,至2015年末,全省表外业务余额8988.53亿元,较2010年末增长130.15%。直接融资功能不断增强,全省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247家,“十二五”期间企业债券融资规模4888.21亿元。保险对经济保障和支持力度加大,“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赔款给付支出921.6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757.1亿元;农业保险发展良好,开办险种增至18个。
三、金融改革不断深化
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有序推进,资产规模保持较快增长,从2010年末的2.24万亿元增至2015年末的6.77万亿元。兴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稳步开展,16家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成效显著,外债余额管理、资本金意愿结汇、人民币双向贷款试点取得突破,“十二五”期间全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年均增长149.93%,业务总量居全国第6位。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至2015年末,全省“新三板”挂牌公司139家,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635家,托管总股本12.84亿股;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开业运营,填补了全省金融资产交易要素市场空白。保险业改革稳步推进,海峡金桥财险公司获批筹建,启动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发上线投保人记录系统。区域金融改革深入推进,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和沙县农村金融改革取得成效。
专栏3:跨境人民币业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资源配置的枢纽,也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科学编制实施“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对于我省金融业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意义重大。本规划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明确全省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创新工作重点,是今后五年全省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跨境人民币业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以人民币开展的或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跨境是指我国与境外各经济体之间,也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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