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发布时间:2024-10-30
安徽省立医院是安徽省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办理职工生育门诊、医疗费保险等业务。具体职工生育门诊流程如下:
一、生育保险门诊流程
注:1.医院严格按医保中心提供的参保人员名单进行报销;
2. 医院按照省医保中心要求,参保人员须严格执行备案要求,否则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3.参保单位欠缴或中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4.医院报销时间:每年的5月、8月、11月中旬。持《安徽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社保(查询办理)卡、病历、门诊发票到医保办核对;
5.医保办核对后打印退款条到财务科报销。
二.计划生育门诊流程
注:1.医院严格按医保中心提供的参保人员名单进行报销;
2.医院按照省医保中心要求,参保人员须严格执行备案要求,否则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3.参保单位欠缴或中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4.参保人员手术后,持《安徽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医保卡、病历、门诊检查发票到医保办核对;
5.医院报销时间:每年的5月、8月、11月到财务科集中报销。
三.生育保险住院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