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学(上)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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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教学(上)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实现教 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
第一节 教学概述一、教学的概念 (一)定义 广义的教学:就是一切时间、地点、场合下的传授经 验的活动,即是指教的人指导学的人进行学习的活动。 狭义的教学:指在学校中传授经验的活动。即在学校 教育活动中,以教师传授知识、技能等和学生获得知 识、技能等为基础,教师的教和学生学的相互联系、 相互作用、积极的、统一的活动。
狭义的教学包含三层意思: 1.强调了教师和学生的统一。在教学中教与 学相辅相成,“教”离不开“学”,“学”离不 开“教”。 2.明确了教师教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学的主体 地位。 3.教学活动是学校教育活动的有机组成,具 有学校教育活动共同的基本特点和目的。
(二)几组概念的区分 1.教学与教育: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 2.教学与智育: 联系:智育的任务主要是通过教学进行的。 区别:一方面,教学既是实现智育的途径,也是 实现德育、体育、美育等诸育的途径。另一方面, 实现智育的途径既有教学,也有课外活动、竞赛活 动等其他途径。 3.教学与上课: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上课只是教 学的基本方式,教学活动还包括课外、校外活动等。
(三)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1.从学校的教育形式看,包括教学活动、专门 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自主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 活动等。其中教学活动占时间最多,分量最重。 2.从学校的工作分工看,包括教学工作、行政 工作和后勤工作等。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工作中心, 行政工作和后勤工作是为教学工作服务的。
3.从教育目的的实现途径看,教学活动相对 于其他教育活动,目的最明确,计划最周密,实 施最为严格。 4.从学生发展的作用方式看,教学是促进学 生发展的最有效的形式。 当然,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并不意味着可以 轻视其他教育活动,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学校 的各种教育活动,发挥合力,全面提高学校教育 质量。
二、教学目标 (一)概念: 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达成的结果, 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二)功能: 1.导向功能:人在活动时会把注意力集中在与目标有关的事物上,如实验“参观农场”。
2.控制功能:教学的步骤、方式方法都受目标的制约。 3.激励功能:(期望理论:激励力量=目标效价*目标达成度) 4.评价功能:目标是确定评价标准和科学测试的基础。
(三)分类 教学目标分类是运用分类学的理论,把各项具体 教学目标按照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连续递增 的分类体系形式
,排列组合,使之系列化、系统化。 在教学目标分类理论中,当代最有代表性、最有 影响的是美国教育学家布卢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布卢姆等人把教学目标分为三大领域:认知领 域(又分为知识、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价六个亚领域)、情感 领域(美学者克拉斯沃尔又分为:接受或注意、反应、形成价值观念、 组织价值观念体系、价值与价值体系的性格化)、动作技能领域(提出较晚不统一)。
三、教学评价 (一)教学评价的概念 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及结果进 行价值判断,并为教学决策服务的活动。 (二)教学评价的类型 1、按评价方法分: 定量评价:指采用定量计算的方法,即收集数 据资料,用一定的数学模型或数学方法,经统计处 理得到的评价。 定性评价:指不通过定量计算的方法,而是采 用定性描述的方法作出价值判断。
2、按评价功能分: 诊断性评价:指在某项活动进行之前,为了解 被评者存在的周期性和规律性情况,以便找到解决 问题的办法进行的评价。 形成性评价:指检查活动过程中被评者的进展 或进步情况,用以调节活动进程,通过反馈信息保 证目标顺利实现。 总结性评价:指在教育活动告一段落时,对最 终结果作出价值判断。
3、按评价主体分: 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是指被评者根据一定的 标准,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进行自我评判。 他人评价:他人评价是指被评者以外的他人 按照一定标准对被评者进行评价。
4、按评价基准分: 相对评价:指被评价对象的集团中,选取其 中的一个作为基准(或标准),然后把该集团中 每个个体与这个基准进行比较,评价每个个体在 这个集团中所处的相对位置,以达到在这个集团 中每个个体进行评价的目的。 绝对评价:指在被评价对象的集团之外,预 先设定评价标准为基准的评价。 (三)教育评价的功能 诊断功能、导向功能、调控功能、激励功能
第二节 教学过程教学过程:即教学活动的实施过程。对教师 而言,它是一个传授知识促进学生发展的工作过 程;对学生而言,它是一个学习知识并获得全面 发展的学习过程。
一、教学过程的本质教学过程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 (一)教学过程是一种学生的认识过程 一般来讲,教学过程的矛盾主要表现为教师 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教师与教材之间、学生与 教材之间的矛盾。 其中学生与教材之间的矛盾(即学生知与不 知的矛盾)是教学过程的主要矛盾,是教学活动 存在和发展的依据。
(二)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 1.教学过程是一个有
领导的认识过程。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发展 离不开教师的指导和监督。 2.教学过程是一个间接的认识过程。 学生的认识对象和认识方式都是间接的,是 最有效的。 3.教学过程是一个有教育性的认识过程。 教学过程是学生知识和能力、思想和情感等 全面提高的过程。
二、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一)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的规律 1、关于以知识学习为主,还是以能力培养为主, 教育史上存在形式主义教育与实质主义教育之争。 实质主义教育主张教学应以知识学习为主, 强调通过教学向学生传授对他们未来生活和工作 而言实际有用的知识。而形式主义教育则主张教 学应以能力培养尤其是智力的训练为主。他们认 为,有了相应的能力就可以获取更多的知识。
2.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的关系 ①知识是能力形成的基础 ②能力是进一步获取知识的条件 ③知识的积累并不必然导致能力的增长(两者之间 并非一定同步运行),一一对应。
(二)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的规律 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首先提出了“教学的教育 性”概念。所谓教学的教育性,是指教学活动必然 具有思想品德教育的意义。 传授知识与发展思想品德两者是互为基础,互 为前提,互相制约的。 1.掌握知识是提高思想觉悟的基础。 2.思想觉悟及思想品德的提高是促进知识学习和掌 握的精神动力,是有效学习和掌握知识的力量源泉。
(三)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统一的规律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2.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 3.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是辩证统一的。(四)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统一的规律
直接经验是指学生亲身获得的认识,主要指学 生亲身获得的感性认识;间接经验是他人的认识成果, 主要指理性认识,书本知识。 1.学习间接经验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 2.学生学习间接经验必须以直接经验为基础。
三、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 (一)心理准备阶段 (二)感知知识阶段 (三)理解知识阶段 (四)巩固知识阶段 (五)运用知识阶段 (六)检查和评价学习效果阶段
第三节 教学原则概念: 教学原则是根据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的客观 规律和教学实践经验而制定的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的 基本要求。 制定教学原则的依据: 制定教学原则要以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的客 观规律和教学实践经验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