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检代办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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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检代办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甲方的工商、税务代办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代办程序,完成代办业务。
2.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实、合法的资料基础上,乙方业务代办工作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代办工作给予充足的合作,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办所需的相关资料,按照本协议书约定金额支付代办费用。
2.甲方按规定就所提供资料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代办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责任。
三、业务收费: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项代办费用为人民币 元。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他方为实现债权而出现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对本协议具体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两方以外透露本协议有关条款。
3.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合作关系终止。
4.如在代办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代办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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