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修正前后对照表)

时间:2025-05-01

2015年12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第85号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与旧版《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15]133号)之间的对照表,可直观反映新旧版本的增减变化情况,方便对比研读。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修正前后对照表修正前《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15]133号 2005年9月26日

修正后《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 2015年12月3日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具体分解细化内容 (一)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具体分解细化内容 (一)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 110%;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0%

(二)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一、超能力、超强 度或者超定员组织 生产 (三)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 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四)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 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五)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 过规定人数的 (一)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一、超能力、超强 度或者超定员组织 生产 (二)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 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 剃头下山”开采 (三)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四)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

(二)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一)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三)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二)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一)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二)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 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三)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 矿井,未依照规定 实施防突出措施 三、煤与瓦斯突出 矿井,未依照规定 实施防突出措施

(一)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二)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四)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四)未按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五)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 验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建设的 (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五)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七)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一)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立方米/分钟或1 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立方米/分钟,用通风方 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 第(

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 建立瓦斯抽采系统 和监控系统,或者 不能正常运行 (三)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 用和维护的 (四)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 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 建立瓦斯抽采系统 和监控系统,或者 不能正常运行

(七)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 抽采系统的

(二)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 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 规定的 (三)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 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 屏蔽的 (一) 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一) 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二) 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 (三)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 善、不可靠 配的 (四) 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 (二)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 善、不可靠 不匹配的 (三)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四) 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 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五)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修正前后对照表

修正前

修正后

2015年12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第85号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与旧版《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15]133号)之间的对照表,可直观反映新旧版本的增减变化情况,方便对比研读。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修正前后对照表修正前 修正后(五)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 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 布置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 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 (六)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七)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 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 (八)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不符合标准、设 善、不可靠 置不能满足通风需要的 (九)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 …… 此处隐藏:4688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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