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医疗器械自查报告(2010版)
时间:2025-02-25
时间:2025-02-25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检查自查报告
(本表由检查人员填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记录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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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了提高企业对质量管理体系自我检查的能力,统一检查标准,制定本自查报告以供参考。企业在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考核之前,应按照本报告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按要求逐项填写。
1.无菌医疗器械检查项目共253项,其中重点检查项目(条款前加“*”)31项。
2.企业可以根据申请考核无菌医疗器械的特点、范围、要求,确定相应的检查条款和内容。对“不适用条款”应当说明“不适用的理由”。检查组予以确认。
3.对自查结果的填写,要求描写可核查的事实。对于只填写“是”“符合”的,可以作为资料不全退回补充。
4.企业承诺对自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任何由于失实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自查结果汇总:
二、自查统计:本次自查重点项条款条;其中不合格条,是否已经整改:是□否□部分整改□。
本次自查一般项条款条;其中不合格条,是否已经整改:是□否□部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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