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内部承包项目管理...
时间: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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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内部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承包管理,完善项目承包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经公司研究制定办法如下:
1、内部承包项目承包人必须与公司签订内部承包书面合同,合伙承包的合伙人应签订合伙承包协议,选派合伙代表人,由全体合伙人或合伙代表人签字,各合伙人对承包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内部承包项目经济实行独立核算,由承包人自负盈亏。
3、承包人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效益承担全部经济及其他法律责任。公司因承包项目遭受经济损失,公司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4、承包项目公司管理费一级项目按2%收取,其他项目按1.5%收取,税收由项目承包人承担,公司代缴。
5、项目部大门形象按公司形象要求制作,未按要求制作的由项目部支付公司形象损失费2万元。
6、公司每月一次对项目进行例行免费检查,因项目部原因公司另派员赴项目工地检查指导的,项目部应承担公司
检查指导人员的差旅费及补贴费用。
7、承包项目需要公司派技术与管理人员常住工地工作,派往人员工资由项目部承担,公司统一支付。
8、承包项目应支付公司项目使用证书补贴费:一级建造师2000元/月.人;二级建造师1000元/月.人;安全员1000元/月.人;其他五大员600元/月.人。
9、项目工程款应统一进入公司账户由公司划付,未入公司账户的工程款按双倍管理费标准收取,管理费按协议约定或决算总造价依比例提取,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结清。
10、项目部按月向公司报告工程进度计划和应支付的人工材料付款计划,公司监督项目部人工工资和材料付款的支付。
11、本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浙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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