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启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1997
时间:2025-07-10
时间:2025-07-10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京房地房字〔1997〕第946号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通知)
京房地房字〔1997〕第946号
关于启用新的《北京市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各自管房单位,各房产经营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赁秩序,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重新修订了《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请各单位于XXXX年X月X日起,一律使用新的合同文本,原《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停止使用。
附件:
1、《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样本
2、《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中部分条款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3、《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填写说明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京房地房字〔1997〕第946号
附件一:《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样本
__房__字第___号
房屋管理类别: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工作单位:
住宅坐落:
住宅状况:
租期:自区(县)承办人:身份证号:电话:电话:小区街胡同楼号单元㎡号结构楼平总使用面积年月日始至㎡其中居室间年月日止
元
元
元租金: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月租金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月租金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月租金
按届时市政府确定的租金标准执行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京房地房字〔1997〕第946号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租金标准改变时,甲乙双方应按届时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房屋条件发生变化时,甲方应重新核定租金。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责任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按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外迁或死亡,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保管,并在房屋建设标准限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甲方检查、维修房屋及设备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拆除或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京房地房字〔1997〕第946号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 …… 此处隐藏:3380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