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冰雪清扫协议
时间:2025-04-06
时间:2025-04-06
冬季冰雪清扫协议
甲方:呼兰区人民政府
乙方:刘伟
为及时清除老城区道路冰雪,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持市容整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承包积雪清扫责任区域。
老城区内所有道路
二、 积雪清运要求
1、根据有关“下雪就是通知,停雪就是命令”要求, 雪停后乙方要及时对承包区域内的冰雪进行清扫、拉运。小雪一天之内清扫、拉运完毕;中雪两天之内清扫、拉运完毕;大雪三天内清扫、拉运完毕。小雪、中雪、大雪以气象台天气预报和实际测量为准。
2、乙方清扫完的道路路面要达到无积雪、无冰块,地 面应见到行车黄线;机动车道、自行车道、人行道必须露出沿石和路肩;
3、道路积雪清扫应采取人工结合机械的清扫方式。严 禁在道路上抛洒盐、融雪剂等化学品以损坏路面。
4、对于乙方不及时、不达标的路段,处以每平方米50 —100元的罚款。
三、清雪费用及付款方式
1、清雪费用:小雪20万元每场、中雪35万元每场、 大雪60万元每场。
2、付款方式:乙方每场清扫、拉运完毕,经甲方验收 合格后一次性结算。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中途违约,将自动解除合同。
2、乙方在清雪中应注意清雪人员、行人、车辆的安全。因清雪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 方无关。
3、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呼兰区人民政府
乙方: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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