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1
时间:202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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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单位名称: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该职工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经核: 该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时间从 年 月 日
单位社保代码:性别 个人社保代码 联系电话 出生年月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 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合同。
年
月
日止;连续缴纳_____年_____个月。
现核发: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___________元; 2.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______个月。 个月,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
用人单位公章: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 救助待遇,其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原按月发放的医疗补助金不再享受。失业人 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医疗救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或按规定停止领取时,失业人员应在当月20日前及时到我市各公共劳动事务 代理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 。因本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的,期间发生的医疗保险费 用,由失业人员本人承担。 以上内容已悉,本人愿意委托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个人信息由单位负责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劳动者档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街道(镇)各存一份。 3.失业原因为: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等。 4.失业人员凭已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申领失 业 保险金,外省、市失业人员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 5.自申领确认的次月起在规定银行按月享受已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
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
单位名称:
单位社保代码: 2.本表一式三份。劳动者档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街道(镇)各存一份。
3.失业原因为: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等。
4.失业人员凭已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申领失业 保险金,外省、市失业人员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 5.自申领确认的次月起在规定银行按月享受已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