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
时间:202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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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
附件一: 合同编号: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承租商专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
承租商: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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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承
租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
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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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承租商(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
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
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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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
第一条 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
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
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
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
受侵犯。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
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
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
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
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
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
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
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
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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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
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提供时间:甲方有权检查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根
据情况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
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第三条 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乙方应当保证其销售商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应当立即
改正。
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
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第四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
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如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
供相应证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
甲方,如果认为销售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停止销售相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
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第五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乙方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 …… 此处隐藏:465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