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发布时间: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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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单位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人员类别:男职工配偶、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生育方式:顺产、剖宫产、流产、引产
3、计划生育手术:放(取)环、输精(卵)管结扎术、输精(卵)管复通术 4、申报待遇需提供的材料:详见背面
(一)南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生育证)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享受待遇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代为领取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手术记录复印件等;
(五)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六)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符合支付条件的,需提交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及本人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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