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的(2)
时间: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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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围要求
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用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但是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可以用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
3.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4.税务机关查补所得弥补亏损问题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假设某企业2009年至2013年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是-20万元,-5万元,10万元,-10万元和16万元。2013年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2011年少计应纳税所得额19万元。查补所得企业应补交税款( )万元。
A.0
B.1
C.4.75
D.2.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2011年查补的所得可以弥补2009年和2010年的亏损,应补交所得税4×2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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