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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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论述
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1种植业农产品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1.1生产者素质不高、盲目追求产量。生产农产品的主体是农民,而目前农民整体素质和文化知识水平偏低。有些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农作物的生产过程中为了追求高产,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甚至使用违禁农药,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1.2农资经营者经营理念模糊和道德的缺失。生产资料的经营者缺乏农用生产资料安全经营理念和知识,违规经营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有些不法经营者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甚至不计后果经营假药假肥,坑农害农,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1.3执法、监管力度不够。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刚刚起步,受人员和资金等限制,乡(镇)、村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展缓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不理想,时有漏洞出现,从而引发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4检测手段滞后。目前,检测机构设置、检测设备的配置、检测能力和水平都和社会需求有相当大的差距。农产品产地、产前、产中检测基本是空白。产后也只有农产品(主要是蔬菜、水果)在农贸市场上市前,不定期对农药残留进行快速检测,大多数蔬菜水果都不经检验直接上市。
1.5农作物种植标准化程度低。由于农作物生产标准制定周期长、作物种类多,所以农作物生产标准体系建设难度较大,标准化生产程度低。往往是刚制定成熟的标准还没推广普及,就由于技术的更新已不适合在生产中执行。
1.6“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落后于社会发展。十二五期间农业部提出要大力发展农产品认证,但在实际生产中,“三品一标”认证难度较大。首先,由于农产品生产周期长、认证的时令性强,使农产品认证的过程长、环节多。另外,农产品认证的个案差异性大、风险评估因素复杂和地域性特点突出,而使农产品认证比较繁琐。其次,“三品一标”认证没有一个统一、权威的认证机构。1.7各级政府及执法、监管和技术机构服务职能有待加强。目前,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县以上执法、监管、检测和技术服务机构设置基本完善。但是,各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尚处在配合政府中心工作的层面上,满足不了社会发展的需求。2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对策与建议
2.1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农作物生产者安全生产意识。由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过量使用造成了农业污染,直接威胁着人类的健康。所以,向广大农民普及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供应安全的农产品非常重要。
2.1.1化肥施用技术。全国性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各县区都基本探索出了适合本地的整套农作物配方施肥体系。测土配方施肥体系的建成,大大降低了施肥的盲目性,基本上能做到因作物种类、地块养分含量确定施肥种类和数量。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应用既提高了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又降低了施肥成本和因施肥不当造成的土壤污染,应尽快把这项技术推广到每家每户。
2.1.2农药施用技术。农药施用技术培训的重点是大力推广高效、长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应用。生产中根据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规律确定用药时间和用药次数,减少农药残留和污染。
2.1.3农膜的回收和选择。主要是提高农民对于农膜污染土壤环境的认识和提倡使用降解膜,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1.4规避工业污染。在加强可疑产地监测的同时,一定要让农民明白工业污染的严重性,不适合种植农作物的地块要尽快改作他用,保证农作物生产的良好环境。
2.1.5普及法律法规。向广大农民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2.2加强对农资经营者的培训与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监管和执法人员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规章为指导,对农资经营群体进行农用生产资料安全经营理念以及经营范围和品种的培训、指导,对违规经营者绝不姑息,并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让广大农民用上放心的生产资料。为此,各级政府还应加大宣传力度和资金投入,尽快加强和完善基层监管组织机构,使其尽快形成完整的监管体系。另外,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亦不容忽视,使监管、执法人员对各项法律法规、监管产品和种类熟练掌握,不断提高监管和服务能力。
专题论述
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当前发展林业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非常紧迫的任务,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首先,森林具有生态效益,能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还能净化空气,降低噪音,保护和美化环境。其次,林业的高经济效益—生产木材、林副产品及林下经济。宁河县土地资源较丰富,发展林业是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目前,林权的归属问题已成为林业发展的基础和林业改革的核心,林权制度改革已成为事关林业发展的关键。为此,以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发展森林资源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监督服务有效”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真正实现从“让权让利”到“还
。权还利的转变”
1宁河县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当前林业用地中集体林占了很大的比重,由于集体林大部分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林木产权不明晰,经营体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林农权益不落实等问题突出。在名义上林木集体所有,人人都有份,人人都是林木的主人,但实际上广大村民既没有经营权也没有收益权,村集体林就是村干部操纵,违规腐败现象突出。林木的收益基本大大减少,这就导致了集体林经营粗放,质量不高,效益低下,农民增收缓慢,群众从林木中得不到直接2.3加快完善农作物标准化生产进程。建立健全农作物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技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根据每种农产品的特点,在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后制定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指导体系。各技术部门要强化技术研究,加快形成层次分明、配套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并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化繁为简,把复杂、抽象的标准转化为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手册发到生产者手中,让生产者能用、会用、好用。
2.4积极推进“三品一标”登记保护工作。社会的飞速发展与国际社会的接轨要求我们加快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以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适应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更要加强品牌培育和
收益,严重影响了林业的发展,宁河县的森林覆盖始终上不去。
1.2重栽轻管现象严重。每年到植树节,由于林木属于集体所有,各地方都要兴起植树的热潮,应付上级领导检查,为了完成植树任务,不顾栽植技术和栽植质量,随便挖个坑将树苗栽上完事,每年都是老坑栽新树。由于林权属于集体,至于种活了多少根本无人问津,结果栽得多死得多,不见成效。每年牲畜啃食、盗拔、盗伐、有意破坏树木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年年造林不见林的现象,使育林、造林处于困境。
2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及建议2.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策
2.1.1明晰所有权、落实经营权。要明确林业产权归属。要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等措施,还林、还利于民,激发广大农民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全面释放林业生产力。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新体制。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户、联户或其他经营实体。这一种新体制,不仅引入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原则,而且也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林业改革实践中已存在健康发展的多元化经营制度,充分体现了实行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证后管理,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加强监管,坚持从紧从严、稳健发展的原则。把保证质量摆在首位,才能防范和杜绝获证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品牌的价值和效益。
2.5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检测,将安全隐患消灭在销售之前。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检测体系,以保证将不安全的农产品消灭在进入销售流通环节之前。农作物安全生产检测的重点首先是产地土壤空气和水的检测,如土壤中含量偏高的铅、汞、镉等重金属和一些放射性物质,灌溉水中如含有大量的工业废水、城市污水与未处理的垃圾等,都会严重威胁农作物质量安全而不适宜种植农作物,产前一定要严格检查。其次是化学制品的检测。主要对违禁的高毒、高残留农药进行检测。检测水平的提升、检验力度的加强和监测范围的扩大,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066300河北省抚宁县农牧局啜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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