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2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简称:济南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2-014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由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公司和山钢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与山钢财务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由山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保险代理服务及在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担保、委托贷款、票据贴现、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名称: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1969 号;

法定代表人:陶登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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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壹拾陆亿元;

实收资本:壹拾陆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10 日。

营业期限:长期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共进、共赢、合作自愿的原则;

2、山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

2、贷款服务。

(1)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颁布之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之利率。

(2)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总额(包括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等)不低于公司存放的存款金额。

3、结算服务。

(1)山钢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相关的辅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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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由双方约定,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保险代理服务

公司根据自身资产状况,提出投保意向,山钢财务公司根据价格、服务等要素通过招投标方式为公司选取保险公司,收取费率不高于国内其他保险代理机构收取的费率。

5、其他金融服务

(1)在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贷款、票据贴现、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2)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三)山钢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控制及承诺

1、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山钢财务公司将于 2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扩大。同时,公司可以立即调回所存款项。

(四)《金融服务协议》将于订约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签署之日起计算。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山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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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共创、共进、共赢、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山钢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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