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知识读本》学习笔记1(16)
时间:202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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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或非类似的商品上的商标)。
商标法:是调整因确认、保护、行使商标权和商标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是商标专用权。1982年我国历史上第一步保护商标的基本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于1983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享有的商标进行支配的权利。
商标权的特征:1、商标权具有合法性;2、商标权具有独占性,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3、商标权具有地域性;4、商标权具有时效性。
注册在先原则和混合原则。2、继承所得,册机关授予,转让和继承转让。
注册商标制度: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商标注册的原则: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自行决定2、申请在先原则,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而在后的商标注册申指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
1、形式审查阶段,是对注册申请进行的与商标本身情况无关的、关于申请手续和程序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审查。2、实质审查,是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文字、图形、含义及其客观效果等进行的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据以作出驳回申请或者给予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决定。实质审查是决定申请注册的商标能否被核准的最重要的环节。3、初步审定公告,经实质审查后,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初步审查,对初步审查的商标在《商标公告》上进行公告三个月并接受商标异议。4、核准注册,指初步审定的商标在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商标局予以正式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的法律事实。
QZZN公务员考试论坛 精品呈献 第 16 页 共 3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