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外勤干事工作标准、职责、权限、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和要求
发布时间:2024-10-11
发布时间:2024-10-11
保卫部外勤干事工作标准、职责、权限、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和
要求
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好本矿区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廉洁奉公,不索贿受贿,不徇情枉法。
2、实习有关治安管理方面地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熟悉掌握和运用内部治安管理处罚细则,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治安、刑事案件。
3、管理矿区,查处和处理矿区内违法违规案件,调解民事纠纷,搞好员工行为规范管理。
4、经常深入基层调查访问,搞好重点人员摸底控制工作,并参与制定矿区重点部位地治安防范措施。
5、参与组织指导治保会工作,建立治安承包职责区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
6、完成部长交办地其他任务。
权限
1、有对治安案件承办调查权。
2、有对车辆进行排查权。
3、有对治安隐患的排查权。
4、发现案件有组织保护现场权。
岗位要求
1、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熟悉公安、保卫有关法律法规。
3、具有处理治安、刑事案件的能力。
4、会写各种文书主要包括询问笔录和调查笔录等。
5、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徇私情。
6、具有协调各方关系的能力,善于做思想工作。
7、工作认真负责,上进心强,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工作内容与要求
1、对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到位,不留死角。
2、查处治安案件、内部违章在法定时间内结束,不得无故拖延结案时间。
3、案件结果为当事人满意,无上访案件发生。
4、门岗过往车辆进行排查,登记,不得遗漏。
5、大型集会、检查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6、对重点人员做到心中有数,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遇有治安、刑事、突发事件10分钟到位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8、按时完成领导交付的临时任务。
检查与考核
由所在部室按岗位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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