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固工程钢板粘贴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发布时间: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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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粘贴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批号及批量 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分项工程名称 专业工长 分包项目经理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见证取样人员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质量验收 规范的规定 (条文号)
检查项目 粘贴钢板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其 配制和使用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 的规定进行。拌合胶粘剂时,应 采用低速搅拌机充分搅拌。拌好 的胶液色泽应均匀,无气泡,并 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油、灰尘等 杂质混入 拌好的胶液应同时涂刷在钢板和 混凝土粘合面上,经检查无漏刷 后即可将钢板与原构件混凝土粘 贴;粘贴后的胶层平均厚度应控 制在2mm~3mm。俯贴时,胶层宜 中间厚、边缘薄;竖贴时,胶层 宜上厚下薄;仰贴时,胶液的垂 流度不应大于3mm 钢板粘贴时表面应平整,段差过 渡应平滑,不得有折角。钢板粘 贴后应均匀布点加压固定。其加 压顺序应从钢板的一端向另一端 逐点加压,或由钢板中间向两端 逐点加压;不得由钢板两端向中 间加压 加压固定可选用:夹具加压法、 锚栓(或螺杆)加压法、支顶加 压法等。加压点之间的距离不应 大于500mm。加压时,应按胶缝厚 度控制在2mm~2.5mm进行调整
施工单位自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1
第11.3.1条
2
第11.3.2条
主 控 项 目 3
第11.3.3条
4
第11.3.4条
一 般 项 目
在粘贴钢板施工同时,应将钢标 准块(本规范附录 U)粘贴在本 5 章第 11.2.3条指定的位置上,按 第11.3.5条 同条件进行加压和养护,以备检 验使用 外粘钢板中心位置与设计中心线 1 位置的线偏差不应大于5mm;长度 第11.3.6条 负偏差不应大于10mm 混凝土与钢板粘结的养护温度不 2 低于15℃时,固化 24h 后即可卸 第11.3.7条 除加压夹具及支撑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板粘贴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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