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方案及安全措施
发布时间: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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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方案及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为17309.88m2,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九层,地下一层,高度为36.3m,基础为桩基础,由承建,开工日期为2011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11月31日。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地勘报告
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三、主要机具设备
机械化挖土工程常用机具设备有:挖掘机及配套自卸汽车等。
四、作业条件
1、清除挖方区域内所有障碍物,如树木、地下给排水、电缆、沟渠等,对附近原有建筑物、电杆、塔架等采取有效防护加固措施。
2、制定好现场场地平整、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基坑土方开挖图。确定开挖路线、顺序,基底标高、边坡坡度、排水沟、集水井位置及土方堆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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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还应提出支护、边坡保护和降水方案。
3、完成测量控制网的设置,包括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准基点。场地平整进行方格网桩的布置和标高测设,计算挖填土方量,对建筑物做好定位轴线的控制测量和校核;进行土方工程的测量定位放线,并经检查复核无误后,作为施工控制的依据。
4、在施工区域内做好临时性排水设施,场地向排水沟方向做成不小于0.002 的坡度,使场地不积水,阻止雨水流入开挖基坑区域内。
5、制定必要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及机械进出和土方运输道路、临时供水供电线路。
6、机械设备运进现场,进行维护检查、试运转,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施工操作工艺
1、根据工程规模、土质情况、地下水位高低、施工设备条件、进度要求等合理的选用挖土机械,以充分发挥机械效率,节省费用,加快工程进度。复连续多次在一条作业线上切、推土,利用逐渐形成的浅槽,在沟槽中进行推土,减少土从铲刀两侧散漏,以增加推土量等推土作业。
2、本工程采用反铲挖掘机作业,采取分层开挖。运土汽车布置于反铲的一侧,以减少回转角度,提高生产率。
3、自卸汽车数量根据挖掘机械大小、生产率和工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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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配备,能保证挖掘机械连续作业。汽车载重量为挖掘机斗容量的3~5 倍。
4、基坑边角部位,机械开挖不到之处,用少量人工配合清坡,将松土清至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再用机械运走。
5、挖土机、运土汽车进出基坑运输道路,利用基础一侧相邻的基础以后需开挖部位,使它互相贯通作为车道。
6、机械开挖由深而浅,基低预留一层200mm 厚用人工清底找平,以避免超挖和基底土遭受扰动。
六、成品保护
1、开挖时注意保护测量控制定位桩、轴线桩、水准基桩,防止被挖土和运土机械设备碰撞、行驶破坏。
2、基坑四周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场地有一定坡度,以防雨水浸泡基坑和场地。
3、夜间施工设有足够的照明,防止地基、边坡超挖。
七、安全措施
1、施工时了解了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
2、挖土机作业的边坡已验算其稳定性,能满足要求,。有支撑的基坑使用机械挖掘时,操作人员要提高注意力并对支撑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作业中碰撞支撑。
3、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当山坡坡度陡于五分之一,不得在挖方上侧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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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应及时进行下道工序基础工程施工,减少暴露时间。如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预留300mm厚的覆盖层。
5、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底部应铺设枕木、钢板或路基箱垫道,防止作业时下陷。
6、机械挖土应分层进行,合理放坡,防止塌方、溜坡等造成机械倾翻、淹埋等事故。用推土机回填,铲刀不得超出坡沿,以降倾覆。陡坡地段堆土需设专人指挥,严禁在陡坡上转主弯。正车上坡和倒车下坡的上下坡度不得超过350,横坡不得超过10°。推土机陷车时,应用钢丝绳缓缓拖出,不得用另一台推土机直接推出。
7、当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m时,坑边应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设置临边防护,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梯道。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布局基位、人员、运输通道,并设置防止落物伤害的防护层。
8、工作前必须检查挖土工具,如发现有松脱损坏和断裂现象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
9、人工挖土方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槽深超过1.5m 时必须戴安全帽。
10、挖屈边坡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并做好排水工作。
11、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掘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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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挖掘机卸土,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时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
12、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13、挖掘机行走和自卸汽车卸土时,必须注意上空电线,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垂直与水平距离分别不得小于2.5m 与4~6m(110~220kV 时)。
14、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八、基坑支护安全措施
1、挖掘的弃土,材料应堆放在距坑边0.8m以外(以堆的坡脚为准)高度不得超过1.5m,汽车道距坑边不少于3m ,塔吊及振动机械不小于4m,并要经常对边坡或槽壁支撑进行检查,发现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固和增大弃土,材料堆放和机械设备距坑边的距离。
2、基坑施工必须在地面采取临边防护措施,包括设置警告标志和防护栏杆。
3、栏杆上涂刷黄色与黑色相间的安全色和埋设禁止跨越的禁止标志杆。
4、基坑周边应设置足够的照明并设置红灯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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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坑施工应根据地下水渗出量,挖设相应的流水沟和集水坑,并及时和不断地排水。
6、坑槽周边,不得堆放施工机械,确保边坡的稳定,施工机械确实需在坑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企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7、上下通道设置:挖坑时必须先挖人员上下斜道或台阶踏上步,斜道宽度应大于0.6m,并有防滑措施,不允许出现人员跳下,爬上。
8、挖土机械应有企业机构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场准用证,操作人员应携带特殊工种上岗证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
9、吊运土经过的下方应设置警戒区,禁止人员在下方通过和停留。
10、挖土机在挖深坑时,机身离坑口边应不小于3m,并用枕木垫实,防止翻入坑内。
九、施工注意事顶
11、绘制详细的土方开挖路线、顺序、范围、底部各层标高,边坡坡度,排水沟、集水井位置及流向,弃土堆主放位置等,避免混乱,造面超挖、乱挖,应尽可能的使机械多挖,减少机械超挖和人工挖方。
12、在斜坡地段挖方时,应遵循由上而下、分层开挖的顺序,以避免破坏坡脚,引起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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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做好地面排水措施,以阻拦附近地面的地表水,防止流入场地和基坑内,扰动地基。
14、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施工,应预留一层200~300mm 以上土层,在进行下道工序前挖去,以避免基底土遭受扰动,降低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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