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控室管理办法
时间:2025-07-08
时间:2025-07-08
消防中控室管理办法
修改状态:0 版本号:B
编号:GC/GF/ABB-12 首华物业国创物业处国法项目部1.目的
明确消防中控室管理要求,规范中控室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消防中控室管理。
3.职责
3.1 安保部中控员是本人件的执行者。
3.2 消防主管是本文件的实施检查者。
3.3 安保部经理是本文件的监督管理者。
4.术语
无
5.程序
5.1院方安保部门是消防中控室值班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物业项
目部对消防中控室的管理工作。
5.2消防中控室应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数应不少于2人。消防中
控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3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与中控室值班管理办法执行。
5.4中控员定期对中控室卫生进行清理,确保环境整洁;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设
备清洁保养。
5.5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问题处置、事故处理
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5.6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5.7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严禁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值班前两小时和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以及从事各种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8非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和非授权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如因工作需要,
应经部门申请,报安保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
5.9维保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运行保障部和安保部批准,并由相关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创物业处国法项目部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复印第37页
消防中控室管理办法
修改状态:0 版本号:B
编号:GC/GF/ABB-12 首华物业国创物业处国法项目部部门(单位)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进入后应作好登记。
5.10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消防警报,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
活有效的处理。发现火情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同时报告部门管理层。
5.11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5.1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
关要求。
6.相关文件
《安保员岗位工作要求》
7.记录
《中控室值机岗工作记录》
《消防中控员防火巡查记录》
《重点部位巡查记录》
《消防栓点检记录》
《消防中控室设备故障维修保养记录》
《消防中控室人员进出记录表》
《监控运行记录》
《消防主机报警记录》
《消防中控室设备报修记录》
《灭火器检查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创物业处国法项目部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复印第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