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时间:2025-07-11
时间:2025-07-11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为了强化消防安全制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我院医务人员及病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我院的消防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
3.做好院内消防工作是每一个职工、学生、进修人员、病员、居住人员应尽的责任。
4.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护理学校、院内各病区、实验室、进修人员、学生、院内居住人员、外包工、临时工、合同工、施工施工队等。
5.本安全管理制度,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保卫科及专职消防人员组织实施监督。
6.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逐级责任制,贯彻“准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所、校、科、病区负责人实行“双轨道”的负责制。
7.各所、校、科、病区消防责任人职责。
7.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院内消防火险隐患整改通知等。
7.2组织制订、修订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
7.3协助医院防火领导小组、医院保卫科及专职消防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7.4对本部门全体人员及病员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7.5积极支持、参加医院保卫科组织的各种消防训练活动。
7.6组织管理好本部门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置于室内外醒目处,周围不准放其它杂物。
7.7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疏散预案。
7.8协助保卫科及公安消防机关对火灾事故的调查。
8.各所、校、科、病区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有关建筑,必须经过医院保卫科审核。
9.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向院保卫科书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