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放线收费标准
时间:2026-01-16
时间:2026-01-16
规划放线标准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京发改〔2006〕1009号
签发人:张万恒
谈绪祥 苗乐如
关于测绘产品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产测绘、建筑用地拨地定桩和建筑物放线测绘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测绘产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3031号)规定,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房产测绘、建筑用地拨地定桩和建筑物放线测绘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
-1-
规划放线标准
二、我市房产测绘、建筑用地拨地定桩和建筑物放线测绘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仍执行现行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新建房屋房产测绘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不得另行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人自行委托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的,由购房人支付房产测绘费用。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房产测绘、建筑用地拨地定桩和建筑物放线测绘收费
标准、工程产品图幅标准面积和价格调整系数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2-
规划放线标准
附件:
房产测绘、建筑用地拨地定桩和建筑物放线测绘收费标准、
工程产品图幅标准面积和价格调整系数
一、收费标准
-3-
规划放线标准
二、工程产品图幅标准面积
三、价格调整系数
-4-
规划放线标准
主题词:城乡建设 测绘 价格 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6月28日印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