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投资指导目录(2008-2010年)
时间: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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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08〕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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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投资
指导目录(2008-2010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投资指导目录(2008-201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信息产业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四日
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投资指导目录
(2008-2010年)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促进全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投资指导目录(2008-2010年)》。
一、信息传输服务产业
(一)通信传输业。
1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
2.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4G);
3.数字传输技术;
4.光纤通信技术;
5.数字网关技术;
6.下一代互联网;
7.宽带网络接入技术;
8.高速宽带骨干通信网;
9.宽带无线接入和新一代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10.卫星通信传输网络;
11.信息传输网络互联互通和融合。
(二)电视传输业。
1.有线数字电视传输;
2.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双向改造和整体平移;
3.基于有线电视同轴电缆的双向宽带网络接入;
4.高清互动数字电视网络;
5.基于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的家庭公共网关;
6.规模化视频交换网络;
7.数字电视地面波无线传输网络;
8.数字化、固态化、智能化无线广播电视;
9.卫星电视传输。
(三)电信和互联网增值服务业。
1面向公众的电信增值服务;
2.面向企业用户的内容提供、应用服务提供、数据管理等数据业务;
3.基于基础电信网的综合信息服务业务;
4.融合基础电信运营商与媒体、增值电信企业的电信新业务;
5.呼叫中心增值服务、电信业务代理、宽带社区信息服务;
6.搜索引擎服务、邮件服务等互联网基础服务;
7.网络语音增值服务(VOIP)、网络电视(IPTV)、通信技术集成、即时通信等互联网通信增值业务;
8.基于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的增值服务。
(四)广播电视增值服务业。
1.数字电视点播服务、多媒体数字广播服务、移动数字电视业务;
2.基于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的互动技术和信息服务;
3.以互动和多媒体为特色的家庭娱乐、电子媒体、家庭商务、家庭金融、智能家居、远程医疗等数字家庭信息服务;
4.数字电视家庭网络业务;
5.数字电视和数字家庭内容管理与公共支撑服务。
二、数字内容服务产业
(一)数据库业。
1.人口、法人、农业、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资源数据库;
2.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交通、医疗、社保、数字出版等公益性信息资源数据库;
3.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和网络数据中心等数据库平台服务;
4.电子政务数据管理中心和业务协同支撑平台服务;
5.数据库管理系统及高速、高效数据库检索系统;
6.数据库信息资源采集、整理、加工和应用产业化。
(二)信息咨询服务业。
1.数字出版管理、图书、报刊、音像等平台服务;
2.数字报刊业;
3.数字出版流程再造;
4.电子纸;
5.移动阅读器;
6.技术贸易、市场调查、知识产权等信息中介服务;
7.面向投资、研发、管理、策划、决策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
8.会计、审计、资产、融资租赁、信用担保、会展、公证、广告、培训等专业信息服务;
9.监理、规划、评估、测试、认证、信息安全等信息技术服务。
(三)数字设计和文化创意业。
1.工业产品外观及技术设计;
2.产品包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和平面设计等视觉效果设计业;
3.面向制造业的产品族数字化设计平台技术和产品创新与协同设计平台服务;
4.设计创意资源服务;
5.艺术创意;
6.旅游、租赁业、餐饮、房地产业等时尚消费创意业;
7.新闻出版、文化体育、科技教育等公共文化领域的创意产品和服务;
8.文化艺术作品数字化加工、本土音乐剧目数字化加
工、数字化博物馆、数字化图书馆、数字化档案馆、文化产品数字化交易等文化资源信息服务;
9.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内容版权交易服务;
10.面向家庭和个人娱乐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
(四)动漫与网络游戏业。
1.动画、漫画及网络游戏作品的创作、生产、发行、展览、后期制作;
2.原创动漫影视产品的创作生产和制作;
3.多媒体教育动漫影视产品;
4.动漫影视制作外包业务;
5.计算机网络游戏、掌上终端网络游戏和交互电视网络游戏;
6.动画、漫画、网络游戏应用软件和产品;
7.家庭多媒体益智娱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