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_(GB18265-2000)
时间: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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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18265-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条件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交易和配送的任何经营企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2463-1990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 175519.1-1998 化学品安装资料表 第1部分 内容和项目顺序 GB 17914-1999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1999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1999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A 58-1993 剧毒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化学品 dangerous chemical GB 13690 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 a)爆炸品;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3.2 剧毒物品 hypertoxic GB 58 列入的物品。
3.3 禁忌物料 incinpatible inaterals 化学性质相低触来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G
B 15603-1995中3.4]。
3.4 隔离储存 segregated storage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GB 15603-1995 中 3.1]。
3.5 隔开储存 cut-off storage 在同一建筑物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禁忌物料分开的储存方式[BG 15603-1995中 3.2]。
3.6 分离储存 detached storage 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的外部区域内的储存方式[GB 15603-1995 中3.3]
4 从业人员技术要求
4.1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
4.2 企业业务经营人员应经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
4.3 经营剧毒物品企业的人员,除满足4.1、4.2要求外,还应经过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的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5 经营条件
5.1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处。
5.2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GB J16的要求。
5.3 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具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专用危险品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5.4 零售业务只许经营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5.4.1零售业管的店面应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m以上距离。
5.4.2零售业务的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小于60m2,其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
5.4.3零售业务的店面内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t。
5.4.4零售业管的店面内危险化学品的摆放应布局合理,禁忌物料不能混放。综喝性商场(含建材市场)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有专柜存放。 5.4.5零售业务的店面内显著位置应设有"禁止明火"等警示标志。 5.4.6 零售业务的店面内应放置有效的消防、急求安全设施。
5.4.7 零售业务的店面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kg,总质量不能超过2t。 5.4.8 零售店面备货库房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与禁忌分别采用隔离储存或隔开储存或分离储存等不同方式进行储存。 5.4.9 零售业务的店面备货库房应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5.4.10 经营易燃易爆品的企业,应向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部门申领易燃易爆品消防安全经营许可证。 5.4.11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向供货方索取并向用户提供GB/T17519.1-1998第5章SDS的内容和一般形式所规定的16个项目的有关信息。
6 储运条件
6.1 仓储 6.1.1 地点设置 a) 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其使用性质和经营规模分为三种类型:大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大于9000m2);中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m2~9000m2之间);小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 b) 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c) 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m; d) 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e) 大型仓库应符合本标准5.4.7、5.4.8 、5.4.9的规定; f)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向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部门申领消防安全储存许可证。 6.1.2 建筑结构 a)
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建筑应符合GB J16-1987第4章的要求; b)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筑屋架应根据所存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危险等级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砌砖墙、石墙、混凝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墙; c) 库房门应为钛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剧毒物品仓库的窗房应加高铁护栏); d) 毒害性、腐蚀性危险 …… 此处隐藏:2704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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