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训练班协议书
时间:2026-01-22
时间:2026-01-22
跆拳道训练班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互相信任,自愿合作的原则共同合办跆拳道训练班,现双方拟定下列条款: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提供上课的训练场地,保证按时开放及必要的卫生照明等
2、 负责场地的维护及监督保管上课所需的必要器材。
3、 协助乙方做好训练的推广宣传工作(各学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尊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2、 负责训练班课程的拟定及实施以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
3、 负责各种比赛的组织、选拔、推荐等工作。
4、 负责场使用期间的器材的维护工作。
5、 确保学员训练期间的安全工作。
三、 利益分配分成:
由乙方负责收取学费,定每年分两次财务结算分给甲方,以每年的2月1日前和9月1日前,每次财务结算 元整。
四、 以上条款双方守信、遵照执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约者应付违约金
两万元整 (人民币)。
甲代表方(盖章) 乙代表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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