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缝外观检验标准1
发布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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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指导焊工及焊接检验人员工作,确保焊接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起重机钢结构件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自检和专检)。 3、 焊接部外观检查项目
3.1 焊接缺陷:
3.1.1咬边:由于焊接参数选择不当,或操作工艺不正确,沿焊趾的母材部位产生的沟槽或凹陷。
3.1.2焊缝表面气孔:焊接时,熔池中的气泡在凝固时未能逸出而残留下来形成的空穴叫气孔。表面气孔指露在表面的气孔。 3.1.3未熔合:熔焊时,焊道与母材之间或焊道与焊道之间,未完全熔化结合的部分;点焊时母材与母材之间未完全熔化结合的部分。 3.1.4未焊透:焊接时接头根部未完全熔透的现象。
3.1.5裂纹:在焊接应力及其它致脆因素共同作用下,焊接接头中局部地区的金属原子结合力遭到破坏而形成的新界面而产生的缝隙,它具有尖锐的缺口和大的长宽比的特征。 3.1.6未焊满:由于填充金属不足,在焊缝表面形成的连续或断续的沟槽。
3.1.7焊瘤:焊接过程中,熔化金属流淌到焊缝之外未熔化的母材上所形成的金属瘤。 3.1.8烧穿:焊接过程中,熔化金属自坡口背面流出,形成穿孔的缺陷。 3.2焊缝形状缺陷:
3.2.1焊缝成形差:熔焊时,液态焊缝金属
冷凝后形成的焊缝外形叫焊缝成形,焊缝成形差是指焊缝外观上,焊缝高低、宽窄不一,焊缝波纹不整齐甚至没有等。
3.2.2焊脚尺寸:在角焊缝横截面中画出最
大等腰三角形中,直角边的长度。缺陷表现在焊脚尺寸小于设计要求和焊脚尺寸不等(单边)等。
3.2.3余高超差:余高高于要求或低于母材。 3.2.4错边:对接焊缝时两母材不在一平面
上。
3.2.5漏焊:要求焊接的焊缝未焊接。表现
在整条焊缝未焊接、整条焊缝部分未焊接、未填满弧坑、焊缝未填满未焊完等。
3.2.6 漏装:结构件中某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零件未组焊上去。 3.2.7飞溅。 3.2.8电弧擦伤。
3.3 复合缺陷:同一条焊缝或同一条焊缝同一处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缺陷。
3.4 焊缝打磨。
焊缝打磨要求:打磨后焊缝符合本检验标准,焊缝圆滑过渡或焊缝与母材圆滑过渡,不允许破坏母材,其余参见《结构件焊缝打磨规定》。 4、检验方法。
4.1本标准只作为焊接部位外观检查的标准,对焊缝内部质量进行评定时,不适用本标准,焊缝内部质量要跟据相应的其它检查方法评定。检验方法包括一下三种: 4.1.1 肉眼观察。
4.1.2可使用放大镜检验,放大倍数应以五倍为限。
陷痕迹的无损检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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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缺陷判定后应作好标识,标明缺陷性质。 5.3标明的缺陷必须返工,缺陷返工后应重新对缺陷位置进行检验。 6、检验标准(单位为mm)
焊接外观质量检验标准5 m≤0.10δ ≤ δ 最大为 1 δ=8 则 m ≤0.8 δ=12 则 m ≤1 错边 6 (b-a)≤1+ 0.07k 如设计要求 k 重焊要求圆 重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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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则 ( b- 滑过渡。 - 滑过渡。 a)≤1.4 ) k=12 则(b = -a)≤1.8 )
k
最大为 2
abT 形接头焊缝厚度上偏差 7 不允许
补焊
k
T 形接头焊缝厚度下偏差 8
b
ak1-k=( ~0.5) k=10 则 - =( =(0~ ) +0.1k k1 - k = 1 ~ 1.5
k
超差 2.0 内, 以上由技术 人员现场判 定。
k焊脚尺寸不等 9
k1
k 为设计尺寸 k1 为实际尺寸
不允许
清除裂纹后 重焊或补焊。 重焊或补焊。
裂纹 10 烧穿 不允许 不允许
焊接外观质量检验标准11 条状夹渣 不允许 清除后补焊 或重焊 12 不允许 修磨或修磨 后补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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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 边(含根部咬边) 含根部咬边) 13 不允许 修磨或修磨 后补焊
气孔(包括点状夹渣) 气孔(包括点状夹渣) 14 15 16 漏焊 漏装 不允许 不允许 重焊 补装焊接 重焊
不允许
未焊透 17 不允许 返工
未熔合 18 不允许 补焊
未焊满及凹坑
焊接外观质量检验标准19 不允许 清根后补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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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部收缩 20 不允许 修磨
焊瘤( 焊瘤(θ≤90°) ° 21 22 电弧擦伤 飞溅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少量孤 立的飞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