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改革开放后我国流动人口犯罪的特征及防范对策
时间:2025-06-18
时间:2025-06-18
人口流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人口流
动必然伴生着流动人口的出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
人口流动出现质的转变,即无序的人口流动持续增
长,人口流动规模越来越大,流动人口越来越多。人
口流动的规模状况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着重大影
响,从社会治安角度看,人口流动产生流动人口。当
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流动人口就会越来越
多。其中绝大多数的流动人口是好的,犯罪只是流
动人口中的极少数,但在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的地区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就会成为影响该地区社会稳定
的重要因素。为有助于控制流动人口犯罪,更好地
维护社会稳定,本文联系实际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
的流动人口犯罪的发展变化特征及控制对策作一
探讨。
一、相关的几个概念及区别
司法实践中及理论研究上的流动人口犯罪、外
来人口犯罪、流窜犯罪三个概念容易混淆,前两者
是从人口学角度定义犯罪的,但流动人口反映的人
口是动态的流动状态的人口。流动人口犯罪是指人
员在流动过程中犯罪,而外来人口则是静态的相对
于本地人口而言的,外来人口犯罪是指犯罪的人员
是从外来的(外地人);流窜犯罪是指犯罪人跨县区
的连续作案,或在居住地犯罪后逃跑到外县市继续
作案。流动人口犯罪、外来人口犯罪均不是法定的
分类而是学术界的提法,流窜犯罪则是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一种犯罪方法。司法机关统计数据早期没有
流动人口犯罪、外来人口犯罪的分类,只有流窜(作
案)犯罪的统计,到1995年公安部颁布实施了《暂
住证申领办法》,公安机关统计中才开始有外来人
口(暂住人口)犯罪数据。从实证的角度,最接近流
动人口犯罪的数据就是流窜犯罪的数据,流窜犯罪
都是流动人口犯罪,但流动人口犯罪又不全是流窜
犯罪,流动人口犯罪外延大于流窜犯罪。外来人口
(暂住人口)具有流动性,但暂住时间一长,就又不
具有流动性了。在国外,暂住满5年的就不再是流
动人口了。但我国限于户籍制度的严格限制,暂住
时间再长统计上仍为流动人口,只是从人口学上已
失去了流动人口的意义。从人口学意义上讲外来人
口(暂住人口)犯罪与流动人口犯罪是交叉关系,统
计学意义上我国目前这两者是统一的。中国现阶段
犯罪问题研究课题
广州市分课题组已区分了流动
人口犯罪与流窜犯罪的概念。以1988年为例,广州
市外来(流动)人员作案占全部犯罪嫌疑人比为
53.4%,而流窜犯罪占全部犯罪嫌疑人比为52.8%,
前者比后者高出0.6个百分点。
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流动人口犯罪发展变化
的特征
(一)流动人口
犯罪的数量、流动人口犯罪占全
部犯罪的比例均呈较迅猛的上升趋势
全国抽样调查显示,流动人口案犯占全部案犯
论改革开放后我国流动人口犯罪的特征及防范对策
钟聪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要:流动人口犯罪是人口大规模流动产生的负面效应,它不仅是社会治安问题,还与社会政治、
经济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只有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真正做到政府牵头,公安为主,
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预防和控制流动人口的犯罪,达到对
流动人口的合理化、规范化管理,才能更进一步地促进社会政治安定、经济快速发展。
关键词:流动人口犯罪;特点;原因;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D9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6405(2010)03-0011-04
作者简介:钟聪(1985-),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方向研究生。
收稿日期:2010-07-18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比1985年为15%,1987年为17%,1988年18%。
1985年全国抓获流窜犯3.88万,占抓获的全部犯
罪嫌疑人的25%,1990年为12.42万人,占总数的
33%。流窜犯罪很大程度上依附于流动人口犯罪,
流窜犯罪地域分布明显,即对流动人口流入地———
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影响大。1989年、1990年
统计,广东省抓获的流窜犯占全国抓获流窜犯的
15%,居全国省市自治区中第一位。1980年广东省
抓获流窜犯2225人,占全部犯罪嫌疑人的6.6%,
1988年广东省抓获流窜犯增到10370人,占全部
犯罪嫌疑人的29.6%,上升了3.7倍。广州市作为
华南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全国特大城市之一,改
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广州
的流窜犯罪及其主要载体外来人员犯罪现象更为
突出。改革开放以前,流窜犯占全市抓获犯罪嫌疑
人的10%以下,至1988年则上升到52.8%,高于同
期广东省流窜犯比重的23.2个百分点。广州市
1979—1991年抓获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数分别
为:1979年231人,1980年785人,1981年892
人,1982年1152人,1983年1585人,1984年1255
人,1985年2148人,1986年3187人,1987年4286
人,1988年6110人,1989年7541人,1990年8948
人,1991年14978人,占当年全部犯罪嫌疑人的百
分比分别为3.5、9.5、9.7、15.9、19.3、20.1、27、36.5、
43.8、53.4、43.6、44.8、60
.9;同比抓获流 …… 此处隐藏:5825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下一篇:创建文明城市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