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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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支部支委会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公司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
2、讨论研究党支部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3、讨论审议以支部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
4、对必须由党支部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二、议事规则
1、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支委会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或由其他支委提出,由支部书记审定。支委会要严格按事先确定的会议议题和议程进行,不在会上临时动议。
4、支委会的召开时间、议题及列席人员名单一般应在会议召开的一至二天前通知到参加会议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支委会对会议议题、列席人员有异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提出。
重庆建工市政一公司
机关二支部
201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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