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信息检索》 课程实习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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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检索》
课程实习报告
检索课题: 网络隐私保护
姓 名 : 王传杏
班 级 : 机电091
授课教师: 何丹青
完成时间: 2011年10月25日
课题名称:网络隐私保护
检索词:
中文: 1. 网络隐私 2.网络隐私权 3. 隐私保护
英文: 1.international privacy protect 2. Network Privacy
检索式:
中文: 1.网络隐私保护
2.网络隐私权
英文: 1.international privacy protect
http://www.77cn.com.cnwork Privacy
第一部分 检索策略及检索结果
一、中文数据库
1.期刊数据库
数据库名称(全称):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检索年限范围:1989-2011 逻辑检索表达式:网络隐私保护
检出文献总数:422
列出3条密切相关的题录(包括题名、作者、机构、刊名、年卷期、关键词等):
2011年 7期
《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
起止页码:14-14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6-656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3669/T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顾航萍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30
摘 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隐私权"这个名词随之出现,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网络隐私权具有与传统隐私权不同的特点,侵犯网络隐私权的行为在侵权形式、侵权方式以及侵害后果方面都有别于侵犯传统隐私权的行为,笔者总结我国现存法律体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著者文摘]
关键词:
隐私权 网络隐私权 名誉权
2011年 16期
《大观周刊》
起止页码:62-62,54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8-925X
国内统一刊号:CN 53-1152/G0
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藏臣[1] 贾红霞[1] 孟媛媛[1] 安琦[2]
[1]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秦皇066004 [2]河北秦皇岛开发区社保中心,河北秦皇066004 摘 要:
一、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1、我国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原则(1)个人拥有自主决定控制权。个人信息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标志和符号.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自主决定是否公开个人信息的权利。而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收集行为.也应获取本人的同意。同时仅将数据用于其所述目的,否则无权收集。用户也应拥有随时查阅修改个人信息的权利。[第一段]
关键词:
网络隐私权 法律保护 网络服务提供商 个人信息 保护原则 控制权 权利 收集
2011年 3期
《 网络传播 》
起止页码:37-39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2-7967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195/G2
网络隐私保护中的政府管理
刘晓春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
摘 要:
随着腾讯360之争以及谷歌街景、Facebook等用户信息泄露等事件在国内外纷争不断,网络隐私的保护问题已经早就超越―是否应当保护‖的必要性问题,转向了―应当如何保护‖的对策性问题。而其中体现的各种利益纠葛乃至形成的产业链,为解决方案的提出以及管理机制的建立,增加了阻力和复杂性。[第一段]
关键词:
2.学位论文数据库
数据库名称(全称):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检索年限范围:1999-2010
逻辑检索表达式 网络隐私权
检出文献总数:3
列出3条密切相关的题录(包括题名、作者、导师、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予时间、专业等):
网络政治表达的法律规制
3.会议论文数据库
数据库名称(全称):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检索年限范围:2006-2010
逻辑检索表达式:隐私权保护
检出文献总数:43
列出3条密切相关的题录(包括题名、作者、会议名称、举办单位、举办时间等):
透过UCOOL谈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二、外文数据库
数据库名称(全称):SpringerLink期刊数据库
检索年限范围:2005-2011
逻辑检索表达式:international privacy protect
检出文献总数:10182
列出1-2条密切相关的题录(包括题名、作者、机构、刊名、年卷期、关键词等):
2010, Part 2, 283-314, DOI: 10.1007/978-3-642-11608-7_10
Limiting Rights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Abstract
The nature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is such that, other than in the case of a limited number of absolute rights, the guarantee of rights and freedoms incorporates a level of flexibility. This allows States to give effect to those rights and freedoms, while at the same time pursue important democratic objectives designed to protect society (such as national security) and to maintain a balance between conflicting rights (such as freedom of expression, balanced against privacy or the right to a fair hearing). In the context of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CCPR),1 and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CHR) to which the United Kingdom is also party,2 this accommodation is effected through two means. Limitations are permitted by virtue of the particular expression of the right or freedom within the ICCPR and ECHR. There is also the capacity, under article 4 of the ICCPR or article 15 of the ECHR, to temporarily suspend the application of certain rights during a state of emergency which threatens the life of a nation.
COMPUTER SCIENCE
Eth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Volume 1, Number 4, 307-309, DOI: 10.1023/A:1010016731417
Ethical, legal, and policy conundrums of privacy in our knowledge-based society Leslie Regan Shade
Medicine, Health Care and Philosophy
Volume 8, Number 1, 97-103, DOI: 10.1007/s11019-004-4020-z
SCIENTIFIC CONTRIBUTION
Democracy and genetic privacy: The value of bodily integrity
Ludvig Beckman Abstract
The right to genetic privacy is presently being incorporated in legal systems all over the world. It remains largely unclear however what interests and values this right serves to protect. 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arguments made in the literature, yet none takes into account the problem of how particular values can be justified given the plurality of moral and religious doctrines in our societies. In this article theories of public reason are used in order to explore how genetic privacy could be justified in a way that is sensitive to the ―fact of pluralism‖. The idea of public reason is specified as the idea that governments should appeal only to values and beliefs that are acceptable to all reasonable citizens in the justification of rights. In examining prevalent arguments for genetic privacy – based on the value of autonomy or on the value of intimacy –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y do not meet this requirement. In dealing with this deficiency in the literature, an argument is developed that genetic privacy is fundamental to the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of all citizens. By referring to the preconditions of democratic citizenship, genetic privacy can be justified in a way that respects the plurality of comprehensive doctrines of morality and religion in contemporary societies.
Keywords bodily integrity - democracy -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 genetic privacy - intimacy - personal autonomy - public reason
第二部分 综述报告
关于网络隐私保护的综述报告
摘要:
近年来随着因特网的迅猛发展和普及,网络信息传播也更加便捷,个人隐私也比较容易被浏览和扩散。益增多的网络隐私露私势必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作,并且带来诸多不必要的干扰和伤害,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网民的网络隐私权俨然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 网络隐私 网络隐私权 网络隐私保护
正文:
1.网络隐私的泄露方式
1.1 非法转让隐私信息
例如,医疗信息网站DrK00p.com在没有征户的许可下将他们的健康信息出售给网站vi协cost.com,结果,因其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而导致破产。
1.2非法窃取隐私信息
南于Intemet的弱安全性,很容易导致黑客利这一弱点人侵他人的计算机而窃取隐私信息。如在2000年,一黑客侵入seatclehospital的计算机网取了包含5000病人的健康信息。
1.3利用在线注册收集隐私信息
用户为了获得各种W曲服务。如申请邮箱、注册抽奖或是网上购物等,网站常常要求用户填写一个登记单.作为用户利用其某项服务的前提条件。这种登记单需要用户输人许多个人信息,如年龄、性别、出生年月、收人、职业、个人爱好等。如263站点的免费电子邮件服务登记单就有十几项之多。
1.4 利用IP地址跟踪用户的位置或行踪
基于HTTP的W曲浏览在Intemet上应用最HTTP是一个服务器和客户机之间的交互协议,用于分布式、协作式的超媒体的信息系统,它运行在一个可靠的传输协议如TcP上面。在w曲服务器和客户机建立会话时,IP地址、URL和软件版本等信息都将传送到服务器。因此。对方可利用lP地址跟踪用户的位置或在线行为等。特别是随着IPv6的使用,HTTP的消息头中将包含更直接的位置信息。
1.5 利用Cookies文件收集用户的隐私信息
Cookie是服务器存放在客户机上的一个文件,文件包含有用户所访问的网页、访问时间、甚至含有电子邮箱密码等。采用Cookie机制,指定了一种用HTTP请求和回复消息创建状态会话的方式,它描述了两个新的标头,Cookie和
Set.C00kie头参与的服务器和客户机的状态信息。因此,cook具有重构网络用户所从事的网络活动的功能,通过对用户在网络上访问网站、察看产品广告、购买产品等行为的跟踪,结合网络注册系统,就可以得出用户的健康状况、休闲嗜好、政治倾向、宗教信仰等信息从而生成有关用户的个人档案。
1.6 利用特洛依木马病毒窃取隐私信息
当用户从网站下载免费软件并安装时,如果该软件中含有特洛依木马病毒,则它可窃取用户的隐私信息而上传给网站。
1.7利用嵌入式软件收集隐私信息
如今,计算机语言如J“a,JavaScriivex等的功能越来越强,它们允许远端的服务器运行客户机上的应用软件.这些软件可将客户机的计算环境和个人数据传送给服务器。随着高速宽带网在窃娱乐业中的应用,这种隐私泄露现象将会越来越突出。
1.8 利用篡改网页收集隐私信息
攻击者有两种方法篡改网页:一是攻击者首先让用户访问他的网页,例如,提供一些有趣或好笑的内容。实际上,他的网页是一个陷阱,当用户点击网页上其它的链接时,他就会被带到一个错误的网页上去,因为这个链接已经被攻击者
篡改了。二是攻击者修改了用户的URI(如书签里),当用户想要去一个真的服务器网页时,被篡改的uRl就会带他去攻者的机器,攻击者可能给他一个错误的网页,或者将原始的URI请求传到真的网页服务器上,然后攻击者截取其响应。这样,攻击者通过提供错误的网页,可获取用户访问了哪个网页,在网页表格中输入了哪于携带些数据等隐私信息。
2 网络隐私权
2.1 网络个人隐私权问题的现状
据网上调查显示 :对于 网上冒 用你 的名义从事 活动之 事 ,有 57 43%的人 表 示非常担心 ,14 59%的人 已经发 生 ;对 于 网上发 送或接收的文件或 E—Mail被第三者偷 看,有 52 05% 的 人 表 示 非 常 担 心8.4%的人已经发生 1 。
但是,保护个人隐私,是人类 文明发展的标 志 2 。现 代技 术 的进 步 ,不 应 成
为公民 个人权 利不 受保 护 的借 口。在 信息社会 、网络环境 中,无论 是个人 、法人 团体 ,还是 政府的 行 为,都 必须 受 到道 德 的约束 ,符 合法 律的 规 范。
2.2 网络隐私的含义
隐私 权 ,是指 自然人 就自 己个人 私事 、个人信 息等个人 生活领域内的 情事不 为他人 知悉 、禁止他 人干涉的权 利。网络 中 个 人 隐 私 主 要 是 以 “个 人 数
据”形 式体现 ,个 人对 于其 个人数 据应有主动积极控 制支配的权 利。于是 ,为有别于传统的 。个人 隐私权 ’,有人 提 出。信 息 隐私权。的概念 。所谓 。信 息隐 私权 ’(in— formation privacy),其 意义 在于 。没有通 知 当事人并获得 其‘同意 ’之 前 ,数 据持有者 不可 以将当事 人 为某 特定 目 的所提 供的 数据用 在另 一个 目的上 ’;其制 度设 计中 心思想 乃在 于个人 不 仅是 个人 数据 产 出 的最初 来源 ,也 是其正 确 性、完 整性 的最 后查核者 ,以及是该个人 数据使 用范围 的 参与决 定者 。所 以 ,赋予 个人 对 其个人 数 据主动积极控 制支 配之权利 。。信 息隐私 权’有别 于传统 上对 隐 私权 保障 的思 考。网络 中 的个人 隐 私 保护 转 向以 “个人数据保护 ”(data protection)为重 心 ,。
2.3我国已有 法律 中对 隐私 权 的保 护现状
《宪法》第 38条 、第 39条 、第 40每只 是原则 性地 规 定公 民的人 格 尊严不 受侵 犯 、公民的住宅不受 非法侵犯和通 信秘密 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作 为隐私 权保护 的最 重要 的部门法 。只在人身权一 节中规 定了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 权 等若干 权列 种 类 。却无 融私权之规 定。《最高人民洼院关 于贯彻 执 行<中华人民共民法通 则:.若 干问 题 的意见(试行)》第 140祭中虽见 隐私字样 。但 在 此条 文 中,‘强 私’是 作为公 民 名誉 权的一种 客体而存在 的 ,隐私权 并没 有上升 为一种独
立的权利种类 ;在刑法领以对抗信息时代 中隐私权到的冲击域 ,1998年修订后的《刑法》单列侵 犯公
民人身权 利 、民 主权利 一 章,但却 末见 有 侵犯隐私权构成 犯罪的规 定;在囱关 网络的法规 、规 章 方面 ,1994年 2月 国务 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 7条规定 :任何 组织 或个人 ,不得利用计算机信 息系统从 事危 害国家利益 、集 体利 益和 公 民利 益的 活动 ,不 得危害计 算 机信 息系统 的安 全。 1997年l2月 l6日公安 部发 布的 《计算机信 息 网 络 国际联 网安 全保护 管理 办法》第 4条规 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利用 国际联网危 害 国 家 安 全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不 得 侵 犯 国 家的 、社会 的 、集体 的 莉益 和公 民的 合 法 权益 ,不得从事违 法犯罪 活动。第 5条 还 具体 规 定 了 禁止 利 用 国 际联 网 制 作 、复 制 、查阅和 传 蟠有 害信 息 ,如 宣扬封 建 迷 信 、淫秽 、色 情 、赌 博、暴 力、凶杀 恐怖 、教唆犯罪的信息 ,公 然侮辱他人 或者捏 造事 实诽谤他 人的信息等 ,但此规 定与《刑法》 的规定相 似 , 未 具体指 明隐私权。 1998 年 :月 13目国务院信 息化工 作领导小 组 发布的《计算机 滔息网络 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 l8条 也明确 规定 :不得在网络 上散发恶 意信 息 ,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 ,侵犯他 人隐私 。邮 电部发 布的 (cp国公用计 算机互联 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第 l0条 、第 1】条 也作 了相类似的规定。可见 ,目前我 国并未把隐 私权作 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通过 法律加 以规 定 ,而 且现有 的对 网络 隐私 权的规 定也 大多 是从 国家安全和枉会稳 定的角度 制定的 ,缺乏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明确规定 。 3 隐私保护的策略
3.1 美国
3.1.1 健全隐私权法律
隐私权的概念最早在1890年由美国提出,虽然直到1974年美国才正式制定了《隐私权法》,但其在保护隐私权的意思与采取措施方面都走在世界前列。美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保护隐私权的法律法规 3 。
3.1.2 强调业者自律
美国政府在 1996 年的《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中提到的在网络隐私保护问题上的首要原则[4]就是“私营部门应起主导作用” 。此外 , 还提出了两个具体原则 , 即告知和许可 (Note and Consent) 。1998年美[5]国商务部公布《有效保护隐私权的自律要点》 (Elements
of Effective Self Regulationfor Protection of Privacy) 。该要点的核心有二: 一为建立公平信息原则 (Principle of fair infor2mation
practices) , 另一则为执行 (enforcement) 。事实上 ,美国的网络业界对保护个人数据和隐私一直在做着积极的努力 , 其获得的进展也是不可忽视的。
3.1.3 法律规范与业界自重相结合
1999 年上半年美国的一项在线隐私保护情况调查表明: 在代表 99 %的在线商务数据量的7 500个站点中随机抽取了364个Web站点 ,其中约66 %的站点至少有一种隐私保护措施 , 如隐私保护政策提示、信息如何使用的声明等 , 但仅有 915 %的站点有充分的隐私保护政策,这些站点不但向消费者提供提示信
息 ,还提供更高级的隐私保护控制方法,如消费者可决定别人怎样使用自己的信息,自己怎样访问这些信息,如何确保数据安全及不被篡改等。从上述调查可以看出 ,仅仅做到隐私保护提示是相当不充分的美国的隐私保护拥护者目前正敦促政府采取进一步的监督措施。
3.2 我国
我国在隐私保护上本身就缺乏完整的法律体系,对隐私的保护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的个别条款中,但是这些法律、法规无法恰当地应用于网络隐私的保护。目前对网络隐私的保护仅限于国内一些网站借鉴国外制定的隐私保护政策。这种保护手段是相当脆弱的 , 它无法完全阻止网络收集个人资料,也无法对网站是否遵守了其声明的隐私权条例进行控制。诚然,公民的隐私保护意识也是急待加强的。受各国文化和经济的影响,东西方人对隐私权的保护意识与选择倾向存在着较大差异。如果没有公民对个人数据保护和隐私安全的意识,即使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和法律上的保护体系,也只会形成“有路无车”的现象。而事实上 , 没有意识上的提高 ,恐怕也难以推动进一步保护策略的出台。
4 结束语
真正的隐私权 , 意味着对个人的尊重 , 而不仅是对个人数据的一无所知。我们所倡导的隐私权的保护不应当阻碍“地球村”的数据信息的流动与交换。网络必将经受世界各种文化的不同程度的影响 , 如何建立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 , 是世界各国应当关注与积极做出努力的。
参考文献
[ 1] http/http://www.77cn.com.cn
[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伺题的意见)
[ 3] 范晓虹 基于 Internet 的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保护: [硕士论文] 1北1京: 北京大学, 2000
[ 4 ] 宋玲, 主编 电子商务: 21 世纪的机遇与挑战 北京: 电子工业出版社, 199911 1
[ 5 ] http: //www. ntia. gov/ ntiahome/privacy/625298fedreg. 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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