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时间:2025-07-08
时间:2025-07-08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创建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镇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6分)
1各村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村干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3分);
2、有切合实际的规划、计划或方案(3分)。
二、宣传发动(4分)
1、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标语、黑板报、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整治工作的意义、内容家喻户晓(得2分)。
2、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性高(得1分)。
3、有固定卫生宣传栏,内容定期更换(1分)。
三、环境整治(90分)
1、拆违拆废(20分)
(1)彻底拆除集中安置点、村民聚集地的违章建筑物,对直接影响出行畅通、安全及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彻底拆除,分值10分。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彻底拆除辖区内废弃的坍塌房屋、残墙断壁、牲
畜圈舍,坚决清理拆除已领取重建款项,但为及时拆除的废旧房屋,分值10分。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治脏治丑(30分)
(1)全面彻底清理道路及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分值5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彻底清理辖区内道路两侧及村庄巷道的乱堆、乱放,柴草秸秆、棍棒等杂物,要求在村级以上道路两侧不得堆放。分值10分,发现一处乱堆乱放扣1分,扣完为止。
(3)清理整治农村家庭院落乱堆乱放、乱倒乱泼、乱贴乱画现象,做到院落干净整齐。分值5分,发现一处乱堆乱放扣0.5分,扣完为止。
(4)垃圾池布局合理,垃圾池周围环境整洁,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分值5分,发现一处乱堆乱放扣1分,扣完为止。
(5)村庄排水设施符合标准,无污水横流现象。分值5分,发现一处乱堆乱放扣1分,扣完为止。
3、道路维护(20分)
(1)村主要道路路面要平整、洁净,分值5分。发现一处不平整或不洁净扣0.5分,扣完为止。
(2)保证道路畅通,规范整治道路两侧的经营摊点,施工企业,禁止店外经营,占道施工,主要道路严禁长时间停放大型货运车辆,分值5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
止。
(3)各级道路路牌标志完好,分值2分,路牌有破损或缺失的,每个扣0.2分,扣完为止。
(4)村驻地及沿路沿线广告、牌匾规范美观,分值3分。发现一处不规范的扣0.3分,扣完为止。
4、河道疏浚(15分)
(1)及时疏通河道,清理泥污及杂草树木,确保正常行洪分值5分。发现一处河道堵塞清理疏浚不及时的扣1分,扣完为止。
(2)清理本辖区河道、沟渠内的垃圾污物,确保无漂浮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物积存,分值5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清理河道内油污和各种漂浮物,确保水体清洁,分值5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长效机制(5分)
1、各村与所辖企业、群众签订责任书,得2分;
2、各村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分值1分。
3、各村有适合当地条件的保洁队伍,有具体的人员负责具体的区域,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