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用水协议
时间:2025-05-12
时间:2025-05-12
泰州坡子街商业中心
安全用电用水协议
甲方:泰州坡子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装修的坡子街商业中心 ,安全用电是日常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为确保用电安全,双方就相关安全用电事项协议如下:
一、 约定容量100KW。
1、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态下,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供电。
2、 甲方按国家规定,在甲方供给乙方的配电柜内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并按计量表正常记录作为向乙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3、 电价为0.998元/KWH.,水价为2.99/吨,甲方通知乙方计算电、水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到甲方财务处结算。
二、 乙方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承担安全用电责任。
1、 所有用电设施必须是经过有关单位认可或验收合格的设施。
2、 设施的导线必须用橡皮和可靠的塑料护套导线。
3、 接入设备的插座上端控制开关必须带漏电保护的开关。
4、 必须定期检查所有设施的可靠性。
5、 在用电方面,你方要指定专人负责。
三、 乙方未遵守约定,违规用电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泰州坡子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二零零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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