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护理纠纷、护理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5-03-11
时间:2025-03-11
护理纠纷、护理事故应急预案
XX区人民医院
突发护理纠纷、护理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配套文件精神,为了有效地处理突发护理纠纷、护理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护理事故(医疗事故)分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突发护理纠纷、护理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与职责
(一)成立突发护理纠纷、护理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院突发护理纠纷、护理事故的指挥、协调、处理工作,安全、有序、妥善地处理护理不良事件。
三、突发护理纠纷、护理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一旦发生护理纠纷或护理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护士长报告;科室护士长向护理部(值班期间向总值班报告)报告,护士长同时向分管院长报告;分管院长向院长报告;院长决定是否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护理纠纷、护理事故应急预案
(二)科室同时应先调查,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作好后续工作,寻找补救措施,力争把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热情接待并妥善安抚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化,并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如需尸解者告知尸解程序。
(三)护理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立即向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护士长、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突发护理纠纷、护理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妥善进行处理,并与纠纷患者及家属协商处理意见。
(四)经过突发护理纠纷、护理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处理后,仍无法解决的护理纠纷或事故,建议纠纷患者及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备齐有关资料,保存有利证据。
附件:突发护理纠纷、护理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人员联系电话
护 理 部
2012年2月6日修订
护理纠纷、护理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
大足区人民医院
突发护理纠纷、护理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人员联系电话
杨秀江 13908322928 谭 力 18723011191 李洪林 13500300446
夏玉兰 13896182703
李德英 13983242602
丁小娟 15310916662
彭晓林 15213294286
戴克银 13508350196
韦用兰 13628395787
伍廷平 13364022566
陈坤兰 15923503951
黄高燕 13752801446
夏 宏 13638370765
李云美 13996333009
医院总值班:43780184
护理部:43780233
唐建平 罗武登 李 利 毛 杰 吴若愚 郎海燕 邓 梅 杨相凤 廖 萍 覃利亚 卿 玲 曾广容 13983271332 13752958111 15923969488 13657626887 15320239055 13983766458 13637866525 13594618009 13983406718 13637887859 13983759008 1350837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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