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规定2010[1].6.29(4)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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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规定2010
三明学院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
甲 方: 三明学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乙 方: (申请假期留校学生)
为加强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乙方出于本人自愿,申请假期留校学习、住宿和生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三明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就假期留校期间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对假期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凡假期自愿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应符合学校规定假期留宿的条件,告知家长并得到家长的许可后方可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三明学院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系(部门)审查核准后签订本协议。
二、乙方基于 原因,乙方自愿申请办理假期留宿手续,愿意在甲方安排的宿舍里住宿。
三、乙方承诺在假期自愿留校住宿期间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保证申请留校住宿理由的真实,假期留校住宿一事已告知家长并得到家长的许可。自行承担因申请理由不实或未履行告知家长义务的一切后果。
2.中途退宿应向所在系、后勤服务中心宿舍管理办公室办理手续。
3.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住宿安排,不随意变更寝室或到校外住宿,承担擅自变更住宿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觉接受学校安全管理,服从宿管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和大学生的自身形象。 5.假期留校住宿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和国家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校或外出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不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内,因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应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堂、餐馆及其它饮食场所或销售食品的地方用餐、购买食品,注意食品卫生及安全。
7.乙方违反上述禁止性条款,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申请,负责统一安排乙方假期的住宿。
2.不定期检查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情况。如发现乙方违反上述禁止性条款,即使未发生严重后果,甲方仍有权要求学生立即终止假期留校学习、住宿和生活,直至下学期开学时才准许返校上学。
3.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各系(部门)负责人作为本协议甲方代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三明学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乙 方(学生): 甲方代表: 乙方身份证号码: 学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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