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发布时间: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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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甘肃金昌一期5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电 气 安 装
强 制 性 条 文 执 行 计 划
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广核金昌项目部 年
批准:审核:编写:
目 录
1工程概况 .............................................. 4 2编制目的 .............................................. 4 3编制依据 .............................................. 5 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 6 5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 6 6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中广核甘肃金昌一期5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 2、工程地点:金昌市西坡荒滩。 建设单位: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甘肃吉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工程规模
中广核甘肃金昌一期50MWp并网光伏电站规划容量为50MWp,计划分十一期建设,本期项目为总体规划的安装容量50MWp。 1.3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内容
30MWp光伏设备基础、30MWp光伏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试验、调试。 2、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
2编制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多方面总结而来,内容详尽且针对性强,是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目标的保证。
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施工工艺得到有效控制,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在工程施工中的实施力度,同时为加强凉山州会理县树堡乡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全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
任,按计划、按工序完整系统的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体系,尽可能的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特制订本执行计划。
3编制依据
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5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5.1基本规定
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工程项目投运前,参建各单位应分别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
专职质量检查员应持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5.2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施工单位。
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将强制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按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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