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讨论稿)
时间:2026-01-21
时间:2026-01-21
XX公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依照国家相关财经政
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
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和监督等工作;合理筹集和安排资金,积极参
与经营投资决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税费,
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
四、 本制度适用于太原公司总部及下属各营业店面。
第二章 财务中心的职能职责
一、财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
财经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做好公司内部财务核算和监督反映,为领导决策提供有用依据。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和相关费用,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各项税费。
六、积极配合公司及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按要求完成各项财务
工作。
七、财务中心各个岗位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岗位职能职责
进行工作,不得逾越权限,不得有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 货币资金管理
一、货币资金日常收付管理
(一)、财务中心设置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
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除登记现金、银行
存款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
(二)、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须先通过会计在审核原始
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然后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完整
包括领导签字等手续后方可办理收付款。
(三)、对零用现金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
1、 各部门及各店面可设置相应的备用金制度。
(1)、备用金是各部门(包括各店面)工作人员用作支付水电费、
通讯费、办公费、过桥过路费等小额、经常性、消耗性、事务性支付
项目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实行备用金管理有利于规范企业财务
行为,同时能够使各部门及各店面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战业务,从
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按照申请支付的项目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
用。
(2)、备用金实施:部门和店面人员因工作需要提出申请,财务部
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申请备用金人员到财务借款,在一定会计
期间(一般为1个月)发生相应业务后,拿正规单据经过费用报销流
程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补充相应备用金额度,以此类推,循环往复。
(3)、备用金核销:因个人离职或是更换工作岗位,不再需要备用
金业务的,应在备用金专款专用的范围内处理完报销业务,在财务部
门核实后,方可办理备用金核销业务。
(4)、备用金处罚:不按规定用途处理备用金的或做不到专款专用
的,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扣100-500元,要求人事部门从当月工
资里面扣除。
(5)、各部门(包括营业店面,下同)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
首先从备用金中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单据报销审批单》,将取得的
合法发票单据附在后面,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
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
备用金。单项在1000元以下的零用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
报销列账,所取得的发票单据在7日内报销,临近月末的,在月末之
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
2、 各部门及各店面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应由用款部门填制
《借款单》,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由
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及各店面在购置物品经验收入库等手续办妥后,应及时
汇总填制《单据报销审批单》,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附在后面,按
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单项报销手续。如借款与实际
支付不一致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审批权限规定:
(1)所有支出均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专项用途资金支出,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3)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总经理审核批准,但必须坚持先
收后付,不得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二、现金管理
(一)、库存现金采用核定限额管理,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
元。每日的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
银行。不准以白条抵库存。
(二)、所有现金业务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所有支付的现金,应
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入中直
接支付,即坐支;因经营需要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据实写明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