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背景下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举措
发布时间:2024-08-29
发布时间:2024-08-29
论和谐社会背景下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举措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确立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治理理念,建立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职能重心的转移,以及建立与公共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制度。
关键词:和谐 公共服务 政府 理念 制度
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实现政府服务的和谐。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从治理理念、职能转变和具体制度的建设三个层面着手。其中,理念的是基础,职能是关键,制度是保障。
1 确立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治理理念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
1.1 以人为本
我国公共服务内涵的本质与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求政府一切为了人民利益,自觉地把民生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将政府的服务目标落实到以考虑人民群众的需要、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