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 国防后备力量教育训练基地事故报告(修改)
发布时间: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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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防后备力量教育训练基地安全事故报告 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眉山市国防后备力量教育训练基地—综合楼,主体工程及内墙抹灰、外墙抹灰于2011年1月中旬已全部完成,由于外墙氟碳漆、饰面砖及塑钢窗的颜色业主未确定,难以施工。春节后除水电安装和消防安装,其余工序基本处于停工状态,但我公司监理人员长期坚守在工地上。3月30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达成部分工程取消由二装负责完成,施工单位工程到此结束。为此施工单位于4月13日开始外围护脚手架拆除,在拆除中我监理人员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存在,于4月15日向施工单位发出关于综合楼拆除外围护脚手架及龙门架的监理通知,明确了拆除时应注意的事项;在拆除外围护架时施工单位将落地窗口、梯步、楼梯平台的临边防护一并拆除,我单位于4月21日又向施工单位发出恢复已拆除的临边防护的监理通知。
4月22日外围护脚手架已拆除完,进入龙门架拆除作业,当时我司监理员侯亚玲在施工现场旁站,下午16时在拆除龙门架时,发生意外,导致一名工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即拨打120救助,救助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助无效,确认死亡。安检局于16:15分左右到现场了解情况。我监理人员于16:10分左右通知公司技术负责人,公司技术负责人李立和总监苏剑斌于16:30分左右赶到现场。事后监理人员协助施工单位安抚死者家属,积极参与事故处理过程。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此次事故主要原因是因断绳保护装置失控,导致钢绳崩断,提篮与作业人员一起落地,造成一名工人死亡事故。当时我方要求施工单位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且下发停工令。
我公司对安全工作一向非常重视,所有监理人员均将安全监理工
作放在第一位,除平时口头提示纠正外,还通过方案审查、方案实施检查、监理例会会议、监理通知、监理月报、监理安全巡查记录等书面形式来促进安全监理工作。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各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殊工种操作证;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就军分区国防后备力量教育训练基地工程下发有关安全、质量整改方面的监理通知和暂停令17份;监理安全、质量巡查记录31份;主持监理例会40次;平时监理日志均要反映现场安全情况。公司也随时巡查、检查现场监理情况;项目监理部及公司的各次考评在90分以上。均达到A级。多次得到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好评。此次事故还在调查中,我部将按《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这次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在以后的监理过程中,我公司将重点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各类专项方案审核,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过程,对重大危险源工序进行旁站,对有安全隐患的工序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好各在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
附14、15号监理通知于后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