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
时间: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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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3.0.2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分类,列举了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具体名称。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根据具体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分类确定应验收的分项工程。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体系中,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划分为六个分项工程: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
本规范中“结构缝”系指为避免温度胀缩、地基沉降和地震碰撞等而在相邻两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两部分之间设置的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等的总称。
检验批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检验批通常是按下列原则划分:
1 检验批内质量均匀一致,抽样应符合随机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2 贯彻过程控制的原则,按施工次序、便于质量验收和控制关键工序质量的需要划分检验批。
3.0.3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关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说明:3.0.3 子分部工程验收时,除所含分项均应验收合格外,尚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生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 或结构实体检验,以确保混凝土结构的安全。对施工工艺的见证检测,系指根据工程质量控制的需要,在施工期间由参与验收的各方在现场对施工工艺进行检测。有关施工工艺的见证检测内空在本规范中有明确规定,如预应力筋张拉时实际预应力值的检测。本条规定的子分部工程验收内容中,见证检测和结构实体检验可以在检验批或分项工程验收的相应阶段内进行。
3.0.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说明:3.0.4 分项工程验收时,除所含检验批均应验收合格外,尚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
3.0.5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
样检验方案执行;
2) 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前标准和本规范规
定的抽样方案执行;
3) 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
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
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等。
说明:3.0.5 检验批验收的内容包括按规定的抽样方案进行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本条列出了实物检查的方式和资料检查的内容。
3.0.6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
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说明:3.0.6 本条给出了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均应合格,且资料完整。检验批验收合格后,在形成验收文件的同时宜作出合格标志,以利于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为后续工序的条件。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