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微评(3)
发布时间: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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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条件而申请休假,被驳回后起诉用人单位而败诉的.此时劳动者
就得不偿失了.
维权提示
情况2
带薪休假的享受天数:看“工龄”而非“司龄”
老王是名技术工人,在山后工厂工作20年后,被挖到了山前工厂.一年后,老王提出了休15天年假的申请,结果山前工厂只批准了5天.老王不服,向工会寻求帮助.
工会人员在了解到老王的情况之后,与山前工厂的人事部门沟通,说明了年假天数的确定方法.最后,老王的15天年假申请终于获得了
批准.
法官释法
据胡高崇法官解释,根据该《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
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
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
工作期间,应记为累计工作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
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当年度年休
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
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
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维权提示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在确定劳动者带薪年假享受天数时,往往会按照劳动者在自己单位工作时间(即‘司龄’)的长短来确定.这种
计算结果肯定会对劳动者不利,尤其是对那些在其他单位工作很久的人.”胡高崇法官提出,“此时,劳动者应据理力争,拿出能够证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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