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7)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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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从地质目的和经济效果出发,根据地质、地形及泥炭埋藏条件,矿层厚度选择探矿工具和手段。10.2.5 取样和样品分析
10.2.5.1 含矿面积小于0.5平方公里的矿点取一至三个,大于0.5平方公里的矿点不应少于3个,以确定泥炭质量及进行综合利用初步评价为原则。
10.2.5.2 取样方法:据具体情况可采用探坑刻槽或钻孔取样,并要做详细的取样纪录。10.2.5.3 样品质量:现在沼泽中的裸露泥炭,湿样质量不应少于2公斤,埋藏泥炭样质量不应少于1公斤。
10.2.5.4 包装与送样:样品包装一般用塑料袋或其他不易污染的材料,样品标签放于两层塑料袋之间并在外面贴上编号胶布。
10.2.5.5 泥炭样品的采样数量和一般分析项目:主要根据综合利用评价的需要而定。
10.3 泥炭详查
对普查圈定的详查区通过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及多种勘查方法和手段,比普查阶段密的系统取样,对详查区泥炭资源作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
10.4 泥炭勘探
10.4.1 目的:在泥炭详查圈出的范围内详细查明矿体的规模、储量和质量,做出综合评价。10.4.2 任务:
a) 详细查明泥炭分布范围、面积和矿层厚度、层数及泥炭质量变化规律
b) 详细查明泥炭赋存的地质、地貌及水文地质特征,确定泥炭的成因类型和形成时代
c) 准确圈定矿体边界,控制矿层变化,估算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资源/储量。
d) 评价泥炭开采利用技术经济条件
10.4.3 工作要求:
a) 地形地质测量选用地形底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0)~(1:10000)为宜,通过地质填图基本查明矿区地层层序、言性组合、层位时代,观察点密度以能基本控制地质体为原则。
b) 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地下水和地表水的补给,排泄条件,计算涌水量。
c) 工程网度一般要求按达到探明的资源/储量标准的工程网度进行施工。
10.4.4 取样方法和样品分析,按自然分层或等距方式取样,样长一般不大于1米。
10.5 泥炭资源/储量估算
10.5.1 泥炭品级和资源/储量
10.5.1.1 泥炭品级取决于有机质的含量,分为有机质含量30%~50%的准泥炭和大于50%的泥炭两个品级。
10.5.1.2 根据泥炭矿产资源本身的特殊性,其资源/储量分类如下:
a) 探明的:是矿区开采设计依据的资源/储量,其条件为:
1)控制的矿体形状、产状及厚度变化,能准确圈定边界
2)划分泥炭品级、掌握泥炭质量变化规律
3)查明影响矿体储量的夹层
4)查明覆盖层厚度,岩性和岩相变化
b) 控制的:是确定进一步部署勘探和制定泥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依据,其条件为:
1)基本控制矿体形状、产状及矿层厚度变化、主矿体边界必须由工程控制
2)基本确定品级和质量变化
3)对影响矿体较大的泥沙、腐木等夹层已查明
4)初步了解覆盖层厚度、岩性和岩相变化
c) 推断的:为进一步布置地质详查和矿山建设所探求的远景规划量,要求对矿体范围、矿层厚度、产状和质量有初步了解
d) 预测的:对具有赋存泥炭资源的地区经过预查,有足够的资料、数据估算出的资源量
10.5.2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规定
10.5.2.1 估算指标:泥炭有机质含量大于等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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