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时间:2025-01-11
时间:2025-01-11
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一、填报病种:
各系统的恶性肿瘤和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其他系统的良性肿瘤可以不报)。
二、填报范围:
1、门急诊、住院病人确诊为上述规定的病种,凡户籍地址在重庆市(38个区县)内,经临床或病理等证实者,均须报告。
2、确诊为新肿瘤的病例报告一次即可,以后不必再报,若经过治疗后,又有复发或转移不必再报,但已在外院确诊为肿瘤(包括已经治疗)而来我院治疗,不论原发或继发,仍须填写报告卡。
3、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二处原发性肿瘤,则二次肿瘤均须报告。
4、暂未确诊的可疑病例可以不报。但确诊后应立即填报,部分病例虽未作X线或病理检查,但只要临床或其他检查能够肯定诊断,已进行癌肿治疗的也须报告。
三、填报方法:
1、门急诊、住院病人,确诊为恶性肿瘤病例,在门急诊明确诊断的应由门急诊诊治医生负责填写报告卡;在住院部明确诊断的应由床位医生负责填写报告卡。
2、填写报告卡,在应该填写的各项内均须完整、正确、清楚地填写,不能遗漏填写项目
3、放射、化验、超声波等医技科室发现恶性肿瘤患者也应及时登记,并填卡。
四、填卡说明:
1、填报病种;(1)所有各种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白血病);
(2)所有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包括良性、其他部位良性肿瘤不必填报)。
2、如同时有门诊号及住院号时两栏都要填写。
3、如发现过去已发出的报告需要更正时(如部位或诊断错误,或原报告为恶性肿瘤而实际并非恶性肿瘤等),请按目前诊断另行报出,并填写更正诊断报告栏。
4、“实足年龄”在诊断时未过生日者为虚年龄减二岁,已过生日者为虚年龄减一岁;未满一岁者为0岁。
5、填写地址,请协助填明某区某街道某乡等;寄居亲友处或旅社等外埠病人须填写病人的成住户口地址。
6、填写具体职务时须注明单位性质和工种类别,不能只写工人或干部等。
7、诊断一项中如做过病理学检查者请填明病理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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