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必修2《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4)
发布时间: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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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的方式与任期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人大代表的产生的方式与任期如何?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产生。各级人大代表任期五年(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宪法
修正案修改)。
3、人大代表的职责和权力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
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
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
监督。
明确人民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人民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的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提案权是指人民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
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权力。质询权是指人民代表有权依照法律
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回答的权力。
(三)课堂总结、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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