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6-01-18
时间:2026-01-18
铝合金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赣州大路机电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 赣州大路机电有限公司综合楼铝合金窗 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赣州大路机电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
二、 工程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路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包制作、包安装、包安全文明施工。
四、 工程范围与内容
1、施工图内所有的铝合金窗的工程。
2、下料尺寸以现场实量尺寸为准。
五、 工期:合同签定第2天算起, 天内完成窗框制作安装固定。
1、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
2、如因甲方负责提供的资料,施工现场(包括土建施工进度、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影响乙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则工期应作相应的顺延。
六、工程质量:
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施工,并达到铝合金门窗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七、材料及报价:
1、 铝合金:材料型号为白电泳86系列,规格为国标1mm厚,乙方选定品牌为 ;纱窗:为不锈钢纱窗304系;玻璃:单玻采用白色5mm玻璃,中空玻璃采用“5灰色吸热+9空气+5透明中空玻璃”。
2、 单价: 单玻铝合金含纱窗每平方米单价为 元,中空玻璃铝合金含纱窗每平方米单价为 元。
3、 总价:按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计算,该总价已包括主辅材、制作设备、人工、机械、施工安装(含玻璃)洁净、保险及风险等多项措施费、利润以及检测等多项费用。
八、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 工程款按三次支付,窗框安装固定好一周内付总工程款的30%,全部安装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凭正式税务发票结算付款(可提供铝合金及玻璃等材料发票)
2、 总价款的5%为施工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后质保期满(质保期为1年)后
三天,如质保期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提供施工图纸一份,保证施工工作面的提供,施工现场及时解决交叉作业的协调事宜,配备现场指挥、技术人员。
2、 提供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工人住宿安排。
3、 委派相关人员负责各项工程的技术、中间验收、阶段款的结算与审核工作。 乙方责任:
1、 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2000元履约保证金,窗框安装固定好一周
后无息返还,如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材料不到场,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 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现行规范施工,服从甲方合理化建议,遵守工地的
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能力承担相关工作量或甲方不信任及发现转包工程
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所完成工程能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按照合同单价的已完成工作量的70%进行结算。甲方认为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包工部分,不予结算,并在甲方通知合理日期内无条件撤离工地,以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有责任、有义务与其他班组之间的密切配合,文明施工。
5、 在施工期间,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乙方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
担,甲方概不负责。
6、 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工地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甲方委派的监理人
员管理。
7、 乙方如因非甲方原因的延期,乙方应承担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在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工作量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甲方付清尾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