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进度管理考核制度
时间:2026-01-16
时间:2026-01-16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水平,规范工程进度管理考核行为,实现:“向XXX献礼活动”中既定的网络计划,确保XXXX年XX月XX日完成XX工程的建设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
1、计划完成情况。
1.1、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1.2、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1.3、工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2、为完成进度计划是否制定保证措施,措施是否有效。
3、当进度计划未完成时,是否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4、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5、是否出现安全事故。
6、安全文明是否达到要求。
三、考核细则:
1、由于天气、图纸、设计、设备、材料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应及时汇报,经项目部工程部确认后方可作为延误工期的依据,若无任何外界因素,并确因内部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项目部不予确认。
2、每周生产例会对上周的施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周计划的,除不可抗力原因及上条规定之外,视严重程度,项目给予500元~1000元罚款,罚款限三天内上交,逾期不上交由计划部按双倍处罚。
3、工程关键进度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