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时间:2026-01-15
时间:2026-01-15
社保工作考核奖惩情况
社保工作考核奖惩情况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的积极性,提高基金征缴率,全面完成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任务,以确保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社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人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计算机网络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参保缴费有功单位及其人员;其它参与社会保障(保险)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征缴为主要考核内容,并相应考核社会保险费清收、社会保险扩面、基金运营、发放(结算)等管理服务工作。
三、考核指标:
(一)主要指标:养老保险费征缴率;医疗保险费征缴率;失业保险费征缴率。
(二)参考指标:社会保险费清收;社会保险金发放(结算);社会保险扩面;省、市下达的其它参考指标。
四、考核奖励:完成主要指标给予基本奖:年内完成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征缴主要考核指标,考核前3名和后3名分别于年终考核奖惩情况挂钩。
社保工作考核奖惩情况
社保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第一条 社保工作实习每月10、20、30日通报制度。
第二条 定期通报采取会议通报和载体通报两种方式,会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议通报主要是向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干部、和群 众通报;载体 通报主要是利用公开栏、文件、广 播等媒体通报。 定期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村参保率、缴费率、 收缴金额、各种卡表册的完善情况、人口变动情 况。 定期通报的方式、内容由社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提出建议,经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通报。 通报后社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档案 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必要时可对通报情 况充实完善后再次通报,直至领导干部群众认同 和满意。
社保工作考核奖惩情况
社保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业务档案统计包括业务档案管理基本情况、业务档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案数量、利用、利用效果等。 建立业务档案统计台账,包括业务档案业务活动记 录、档案交接记录,鉴定销毁记录等。 筛选2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为社保工作 档案专管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积累、归档、修改和 补充工作。 严禁擅自带无关人员进入业务管理档案室,不得与 他人谈论业务档案内容,不准将业务档案携带至公 共场所,不得擅自复印、转借业务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