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损失计算
时间:2025-07-09
时间:2025-07-09
道路交通 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损失计算表名称 医疗费 误工费 计算公式 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有正式收据之和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 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实际减少的收入 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 资÷365×误工期限 实际减少的收入 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
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 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 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 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实际应使用的交通费票据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 用,凭证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 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 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城镇(或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即平均生活费)÷365×(40%-60%)×营养期限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 小于60周岁 60-75周岁 75周岁以上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小于60周岁 60-75周岁 75周岁以上
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注受害 人因伤致残但实际 收入未减少或伤残 等级较轻,但遭成职 业妨碍,严重影响其 劳动就业的,可对残 疾赔偿金作相应调 整)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20年×伤残等级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20-(实际年龄-60)>×伤残等级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5年×伤残等级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年×伤残等级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实际年龄-60)>×伤残等级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伤残等级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特殊需要的, 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 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 据扶养人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 (注:被 抚养人有数人的,年 赔偿总额累计不超 过上一年度城镇居 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或农村居民人均年 生活消费支出额) 受害人为城镇居 民 小于18周岁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 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 出×(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 出×20年
60-75周岁
1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 出×<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
75周岁以上 受害人为农村居 小于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 出×5÷扶养人数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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