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文件6 福建农林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2)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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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作品,视为相当于核心期刊论文的科研成果(仅限1篇)。
(三)权威期刊目录根据学科发展和期刊质量等因素适时作出调整。 第五条 论文的要求
(一)发表的论文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署名或独立撰写的学术论文。对于以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发表的权威期刊论文,可作为申报材料,具体规定如下:
1.论文的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均为我校的,仅限一使用,由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协商确定。
2.共同第一作者署名且排名第一发表的论文,经其他共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同意,可作为第一作者使用,我校的其他共同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不得使用。
3.共同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也可按第一作者署名人数平均计算论文篇数,几篇共同第一作者论文可合计计算篇数,累计达1.0以上的可计作1篇(论文级别认定按就低原则)。
4.共同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高影响因子的SCI论文,可按该论文第一作者署名人数平均计算影响因子,人均影响因子达5.0及以上的,认定为同一分区的SCI论文1篇。
(二)送审代表作要求以第一作者署名或独立撰写,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发表在本学科学术期刊或综合性期刊上。应聘正高职务人员送审代表作应为权威期刊论文,应聘副高职务人员送审代表作应为核心期刊论文。
(三)SCI分区按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大类分区为准。
(四)在会议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准印证刊物、非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材料。周刊、旬刊、半月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可作申报材料(符合本规定核心期刊或权威刊物认定条件的除外)。
(五)提交的论文中,最多只能有1篇教改论文。 第六条 著作和教材的要求
(一)国家级规划教材,指经教育部批准并在封面上使用统一的“国家规划教材”出版标志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