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益受侵害事件多发 解决需靠地方政府依法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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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益受侵害事件多发 解决需靠地方政府依法办学
2012年12月11日09:17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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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儿童权益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直接反映一个国家文明与进步的程度。我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后,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但近年来多发的儿童侵权事件,却不得不让我们对目前的儿童权益保障体系进行反思。 □视点关注
11月19日,是“世界防止虐待儿童日”,然而,就在11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一名上小学六年级的12岁男孩因为完不成作业而跳楼身亡。
近期出现的一系列事件触目惊心:云南11岁少年、江西3名小学女生、安徽两名小学女生、北京11岁女孩 这些孩子因为完不成作业,选择了各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此外,近期的一系列虐童事件也可谓是幕幕惊心:太原5岁女童被老师狂扇70耳光、温岭幼儿教师虐童、毕节死于垃圾箱的5名失学流浪儿童、6岁女童遭父母施“烙刑”。
2012年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20周年。作为缔约国之一,如何更严格按照《儿童权利公约》的要求及原则行事,保证儿童的权利,维护儿童的权益,尤其是如何真正保障儿童的教育权益,是一个需要深刻反思与探讨的问题。
近日,国内知名教育研究机构21世纪教育研究院针对儿童权益保护的问题,召集了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没有写完作业选择了自杀
时光一天一天被学习打发,
学习的内容难度也越来越大,
给我放个假,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