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2)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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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协会最高权利机关为全体成员大会,协会的重大决议必须由三分之二的
会员通过才能实施。
第十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理事团团长一名.
第十一条 日常事务处理
第一款 会长全面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副会长配合会长搞好具体管理工 作。
第二款 理事长负责召开全体成员大会,以及下发通知.
第三款 理事长和会长由上届提名并经全体成员投票通过产生,副会长、部长和
副部长由竞选产生,最后报团委审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由主管部门拨款,及实践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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