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演讲与辩论协会
第二条 性质:演讲与辩论协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的,以锻炼学生语言表达能力,
培养口才,增强自信,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为目的的学
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 社训:团结、高效、创新、进取。
第四条 宗旨:提高演讲与交际能力,运筹帷幄,展现自我。
第五条 活动指南:多学习、多交流、多比较.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入会条件:凡我院正式注册的学生,思想进步,承认本协会章程者均可
提交申请。经考核合格,均可吸纳为正式会员。
第七条 会员权利:
第一款 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及相关活动的权利,及阅读协会各种材料的权
利。
第二款 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款 有监督协会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四款 会员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义务:
第一款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款 遵守学院的校规和校纪。
第三款 履行协会章程和会议决议。
第四款 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款 对协会的建议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机 构